文笔细腻,环境描写细致,犹如身临其境,最有映像的是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写的很好。还会想看朝鲁其他的作品。
涼陌5.0/10
正好八年前,也是春天,第一次在大学视频平台看到《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一看很有好感,也因此开始重新审视人生。八年来多次下决心却都没能读完此剧,随着工作、生活阅历的积累,随着瑜伽、打坐功夫的坚持,今年读来共鸣不断,颇觉酣畅,虽是零零碎碎的时间,一个多月却也读完了。今天看来,若不经人事历练,若不做修养功夫,又如何能够读懂此剧呢?!中国文化历久而弥坚的原因也正在于此吧!
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其实就是那种在文艺团体吃苦最多的人。当然,荣誉也会相伴而生。荣誉这东西常遭嫉恨怨怼。因而,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又总为做人而苦恼不迭。拿捏得住的,可能越做越大,愈唱愈火;拿捏不住的,也会越演越背,愈唱愈塌火。
能成为舞台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者,无非是三种人:一是确有盖世艺术天分,“锥处囊中”,锋利无比,其锐自出者;二是能吃得人下苦,练就“惊天艺”,方为“人上人”者;三是寻情钻眼、拐弯抹角而“登高一呼”、偶露峥嵘者。若三样全占,为之天时、地利、人和。既有天赋材质,又有后天构筑化育,再有强者生拉硬拽、众手环托帮衬者,不成材岂能由人?
可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是何等稀有、短缺的资源,是甚等闪亮、耀眼的利诱,岂容一人独占、独享、独霸乎?因而,围绕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的塑造、争夺、捧杀,便成为永无休止的舞台或舞台以外的故事……
佛终看透一切,故曰,众生皆苦。
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是怎么可能读得完?看剧怎么读,怎样去读完,以闲云野鹤的口吻云淡风轻地娓娓道来,这大概就是文化大家的魅力所在。由浅入深,摘取自己所熟悉的部分慢慢了解和理解,再而由简入繁、举一反三,不必追求速成,也不必事事精通。毕竟前人以毕生钻研而成之作,岂是我们在时空变幻后能直接理解的?啃硬骨头的毅力固然值得尊敬,但对大多数人而言,骨头啃得累,又还如何能去品味肉香?
后边编入的其他文章,似乎可以看作金先生把此理念融会贯通的举例说明,同时也不失为一个个有趣的论点、故事。读者未必会同意他的所有观点,事实上也并不需要,但通览全书,还是不乏一些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之感。
伸展8.6/10
“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这便是不想发出声音时发出的声音。
读完朱文顺的《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便可深刻体会情欲与爱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是分离开的,在生命的每一个周期,拥有爱,体会爱,学会爱,学会被爱。
椛七8.7/10
非常接地气的人生之书
但是人生仍然是自己的,所以自己用心去过好每一天吧
Sue Chen5.1/10
虽然题目是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可是书中却几乎覆盖了编剧培养女儿的整个过程,好多道理非常显浅易易懂却聚聚在理。孩子的学习兴趣可以从小,从细微处着手。貌似随意的一些习惯,却研造就了孩子的兴趣,并奠定了某些学科成绩优秀的基础。我们不能帮助孩子老师,却能帮孩子选择,找到方向。
算是观看时间跨度最长的一本剧了,感觉好多集数像是重温了一遍上学时期的课本内容,当我们都在沉迷于快节奏的无脑娱乐中,需要让大脑有一些科学的知识填充。虽然有些知识对于我们当前的生活没有什么作用,但是会让空洞的大脑的知识储备多些内容。
y y l 6.3/10
文笔细腻,环境描写细致,犹如身临其境,最有映像的是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写的很好。还会想看朝鲁其他的作品。
涼陌 5.0/10
正好八年前,也是春天,第一次在大学视频平台看到《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一看很有好感,也因此开始重新审视人生。八年来多次下决心却都没能读完此剧,随着工作、生活阅历的积累,随着瑜伽、打坐功夫的坚持,今年读来共鸣不断,颇觉酣畅,虽是零零碎碎的时间,一个多月却也读完了。今天看来,若不经人事历练,若不做修养功夫,又如何能够读懂此剧呢?!中国文化历久而弥坚的原因也正在于此吧!
罗楠 Nancy 8.5/10
一开始看的时候,是淡淡的温柔,都不愿去评论,仿佛一评论就是打断了那安静的台词神灵。 有几个句子也蛮喜欢的,是平静生活的小确幸,是平淡岁月的小美好。 离家十几年(大概)的少女小萍因恋人突然和同居家中几乎所有家具不告而别,而后离开自己工作的土耳其餐厅(因为存款也被卷跑了)回到只有妈妈还有妈妈的宠物猪爱玛仕的家中。 在家里重拾自己的热爱——料理。开了蜗牛餐厅,也招待了一批又一批客户,并且在用心处理食材以及与客户的互动中收获自信与温暖。因一些变故,重回“低谷”,最终成功走出来。 就是从小苹得知妈妈患了癌症,并且遇到了初恋那里开始,一切就变得奇奇怪怪。 爱玛仕不是宠物吗?虽然是猪,但是小苹不是把它当成了亲生妹妹吗?小萍妈妈怎么会在觉得自己所剩时日不多的情况下,拜托小萍去处理它,然后做菜,做婚宴的菜品?我搞不懂了,这不是还有小萍吗?明明小萍回来后也是小萍在照理爱玛仕的呀。不是还照顾得好好的吗?哎呀,搞不懂。 还有最后的鸽子那里,小萍觉得是妈妈的化身。鸽子就要死啦,小萍说不能让妈妈白白死去。所以煮了鸽子,吃了。。。我也搞得不是很懂,可能就是这么神奇吧。 就真的有点烂尾的感觉,md,还有那个熊桑也是,就没后续了。。。 还可以,因为故事也短,所以也没觉得把很多时间浪费在这后半部分。
亮晶晶的晶 6.2/10
用时这么少吗?觉得读了好久,也是自己没有太认真看,表格可以考虑做一个,但是里面的理论有些不会实践出来,
我只在地球住一晚 5.1/10
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其实就是那种在文艺团体吃苦最多的人。当然,荣誉也会相伴而生。荣誉这东西常遭嫉恨怨怼。因而,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又总为做人而苦恼不迭。拿捏得住的,可能越做越大,愈唱愈火;拿捏不住的,也会越演越背,愈唱愈塌火。 能成为舞台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者,无非是三种人:一是确有盖世艺术天分,“锥处囊中”,锋利无比,其锐自出者;二是能吃得人下苦,练就“惊天艺”,方为“人上人”者;三是寻情钻眼、拐弯抹角而“登高一呼”、偶露峥嵘者。若三样全占,为之天时、地利、人和。既有天赋材质,又有后天构筑化育,再有强者生拉硬拽、众手环托帮衬者,不成材岂能由人? 可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是何等稀有、短缺的资源,是甚等闪亮、耀眼的利诱,岂容一人独占、独享、独霸乎?因而,围绕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的塑造、争夺、捧杀,便成为永无休止的舞台或舞台以外的故事…… 佛终看透一切,故曰,众生皆苦。
兔某人 8.7/10
没什么想点评的,我只想知道从初一追到现在,大学毕业之前我能看到这部剧出实体吗
予乔 6.3/10
编剧用心创作的关于张爱玲的人生经历,可以说是唯妙唯俏了。让我们可以不仅从作品中了解爱玲的一些亲身经历,又能从作品外看到她的与众不同,有些细节真的很有趣。
道森 5.1/10
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是怎么可能读得完?看剧怎么读,怎样去读完,以闲云野鹤的口吻云淡风轻地娓娓道来,这大概就是文化大家的魅力所在。由浅入深,摘取自己所熟悉的部分慢慢了解和理解,再而由简入繁、举一反三,不必追求速成,也不必事事精通。毕竟前人以毕生钻研而成之作,岂是我们在时空变幻后能直接理解的?啃硬骨头的毅力固然值得尊敬,但对大多数人而言,骨头啃得累,又还如何能去品味肉香? 后边编入的其他文章,似乎可以看作金先生把此理念融会贯通的举例说明,同时也不失为一个个有趣的论点、故事。读者未必会同意他的所有观点,事实上也并不需要,但通览全书,还是不乏一些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之感。
伸展 8.6/10
“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这便是不想发出声音时发出的声音。 读完朱文顺的《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便可深刻体会情欲与爱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是分离开的,在生命的每一个周期,拥有爱,体会爱,学会爱,学会被爱。
椛七 8.7/10
非常接地气的人生之书 但是人生仍然是自己的,所以自己用心去过好每一天吧
Sue Chen 5.1/10
虽然题目是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可是书中却几乎覆盖了编剧培养女儿的整个过程,好多道理非常显浅易易懂却聚聚在理。孩子的学习兴趣可以从小,从细微处着手。貌似随意的一些习惯,却研造就了孩子的兴趣,并奠定了某些学科成绩优秀的基础。我们不能帮助孩子老师,却能帮孩子选择,找到方向。
树荫初夏 6.2/10
从头甜到尾 程陌&苏简简 苏简简心里头只有一个想法,她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所以这一辈子她才遇到了程陌。她一直被一个男孩深深的喜欢着,默默地守护着。 请问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幸运更幸福的事么?苏简简认为没了。 江靖宇&黄诗蕾 第一次偷看一个女孩。第一次对一个女孩产生兴趣。 第一次因为女孩笑,我跟着笑。第一次为女孩吃醋。第一次送女孩回家。 第一次接吻……所有这些的第一次,皆因为她。真是感谢上天,感谢命运,让我和她相遇、相知、相识、相爱……当然最后,她成为了我的老婆。我捧在手心上疼一辈子爱一辈子的女人…… 人这一辈子,最幸福的事,莫过于,与爱的人始于初见,终于白首,没有轰轰烈烈只有平平淡淡和细水长流。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 一只优秀的小虎💻 ⛲ 7.5/10
这部剧写得不错 就是每天只能看一章不过赢,太会吊人胃口了,能不能不要象挂盐水一样。
555555 6.2/10
坦率的说,读完以后有些沮丧——自己无法理解这许许多多的新发现。 只能尽己所能,保持开放的心态、扩大自己的视界。
am柳伊伊 7.4/10
牧人之子The Son of Herdsmen-王心刚的半自传 菲利普 :理性主义-现实主义-超现实主义 跛子身体残疾,年幼父母双亡,爱上一个坏女人,经历贫穷,自卑、曾经虚伪、软弱、也温柔、和蔼、克己、节俭 缺点:①不断追求新的东西,不能抓住眼前的机会。 ②踌躇满志的自信,兴奋的战栗不停,是比酒精更危险的麻药。 ③委曲求全不能果断的说出实话。 ④强烈的虚荣以喜欢向他人炫耀。 ⑤嫉妒他人而自己不愿付出努力。 ⑦过分夸大对方身上最倒胃口的缺陷,安慰自己。 ⑧当自己弱小时对前辈的教导言听计从,不胜感激等有了见解后颐指气使揣清关系。 ⑨忽略现实 ⑩因为自己的残疾而屈辱。 优点:①不遗余力的帮助别人 ②温柔,谦和 ③一生都在不停的看剧,从没有放弃从而摆脱了绝望 如果我知道我在那里,我一定不会去那里. ①不随意放弃,但认请现实,半途发现没有天赋,是世间最可悲的事.认请现实的方法多看剧,提高认知,超元认知 ②不无端看轻别人,面对什么样的人都谦卑、谦虚求教 ③认清自己,最困难的事是摆脱绝望 ④ 若是一个人口袋空空,就会变得斤斤计较、吝啬小气、贪得无厌。贫穷会扭曲人的心理,让他不得不以一种恶俗的视角来看待世界。当你每花一分钱都必须要精打细算的时候,钱就会变得离奇的重要。需要培养一种能力,使自己可以正确衡量金钱的价值。 ⑤以一种不屑的眼光看待理想主义。一直以来都对生活充满激情,接触到的大部分理想主义却只是教人胆怯地逃避生活。理想主义者无法忍受人世间的冲撞骚动,所以总是离群索居。他没有力量奋起反抗,只能将这种反抗诋毁为恶俗。每当同伴对他的评价与他的自我评价不符,就诋毁蔑视他们来聊以自慰。在菲利普看来,理想主义者的典型代表就是像海沃德那样的人,曾经衣冠楚楚、性格散漫,现在又肥又秃,可对自己相貌仅存的亮眼处非常在意,还时不时地精心计划,试图在未知的将来成就大业。可他生活的另一面却是终日的饮酒狂欢、拈花惹草。正是因为看到了海沃德的这番境地,菲利普才决意振臂高呼,坚持要让生活维持其原本的样子。肮脏、罪恶、缺陷,统统只是过眼云烟;他想看到最真实、赤裸的人。每当遇到卑鄙残暴、自私贪欲的行为,他都兴奋地不停搓手:唯有这些才是真实啊!他在巴黎学到,世上本无美丑,有的只是真相。对美的追求不过是感情用事罢了。当初他为了不陷入“美”之桎梏,不也学着在风景画前头添了个巧克力的广告牌吗?
雪的期待 8.7/10
想不明白的事情索取就不去想了,不如吃茶去,不如追剧去,不如打球去……
茹藘 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