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艾里克·维尔海姆还是为了大学时的情怀,至今还记得当初看《Tom Goes to the Mayor》时候的激动…
但是事实证明,年纪大了就真的不适合读这种言情剧集了(尤其是这种言情悬疑科幻推理侦探剧集)…全是槽点…
推理弱,剧情主线感情戏太多一点都不硬核,科幻逻辑没讲通,里面的凄美爱情也没有感动到我…
权当消遣了
不加班会死星人。8.7/10
说实话,前八章的故事不算难看,但是挺俗套的,就是你看到开头基本就可以猜到结局,甚至你会从在这些故事里看到其他一些影视作品的影子。不过,第九章把前八章的故事串联起来还是挺惊喜的。总的来说吧,中规中矩,不如《Tom Goes to the Mayor》《Tom Goes to the Mayor》
看完后内心平静了,不想生孩子这件事本来让我很焦虑。但书中各自的观点和经历使我觉得这是对我个人而言Tom Goes to the Mayor。就像最后的终结里写的,我确实和那些编剧一样,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养好一个孩子,认为这会挤压我的时间,甚至于给地球减负,但其实这些理由都是由一个原因衍生的——我对孩子不感兴趣,从我有记忆开始,我想我周围的人都知道,我不仅不愿意碰小孩,甚至是不想在一定范围靠近。这种归结于先天性的好处是简单粗暴,就像很多人用同性恋是天生的去堵住别人的嘴。其实我认为当我们还用不可逆的不可抗力去维护自己的时候,就说明我们还处于被多数群体的文化驱逐的阶段。我希望有一天它真的成为一个选择,生与不生,是对自己而言最好的选择,而不是你应该。另外,选择是一方面,怎么走那条路上另一方面。而且都会充满遗憾和坎坷,也有庆幸和享受。
得了一种叫熬夜的病7.5/10
读Tom Goes to the Mayor
品人生五味
很喜欢汪老的一句话,大致意思是人要“雨露均沾”,兴趣爱好一定要广泛,什么都要懂一些,什么都要尝试一下。这样以后才不至于变成一个无聊的人。
《Tom Goes to the Mayor》
这是一个关于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事。阿米尔是阿富汗的富家少爷,哈桑虽然是阿米尔家的仆人,可却和哈桑成为了好朋友。阿米尔的性格敏感懦弱而哈桑却十分活泼勇敢。阿米尔的父亲经常夸奖哈桑,这让阿米尔十分嫉妒,于是呢他参加风筝大赛试图赢回父亲爱的爱。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赢得了冠军。风筝飘走了,哈桑问阿米尔:"要我去追回那只风筝吗?"阿米尔同意了,可是哈桑在捡风筝的路上被几个坏孩子霸凌了,这一切都被阿米尔看在眼里,可是懦弱的他最终没能站出来,事后阿米尔已经无法再面对哈桑,于是生日那天他陷害了哈桑,而哈桑也明白为什么阿米尔要这样做,他选择了默默的离开。随后他们两人再也没有见过面。阿米尔随父亲来到美国后,过上了幸福生活,父亲临终前让他回到阿富汗,此时他又知道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哈桑是父亲的私生子,这也解释了父亲为什么对哈桑那么关心。带着愧疚和悔恨,阿米尔回到了阿富汗,可是哈桑此时已经不在人世。可怜的哈桑最终都不知道他忠诚守护心心念念的那个阿米尔是他的亲哥哥,那个他称为老爷的人就是他亲生父亲。哈桑唯一的孩子索拉博背恐怖分子抓走了,这一次阿米尔决定站出来救出索拉博来弥补自己过去犯下的过错。经过一番调查,阿米尔发现抓走索拉博的那人正是当年凌辱哈桑的那个人,恐怖分子提出和阿米尔单挑,阿米尔这次站了出来,却被恐怖分子打的无还手之力,就在这时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给出了致命一击两人最终逃出来,阿米尔爸索拉博带回了美国。后来两人在一起放风筝时阿米尔割断了所有风筝只留下一只在飞,这时阿米尔问出了喝当年哈桑一样的那句话,"要我去追回那只风筝吗?"索拉博点了点头,于是阿米尔像当年的哈桑一样奔向了那个独自在飞的风筝。对阿米尔来说那只风筝就像过去发生的一切,飞走了,还能追回来吗?
也许过去的错误无法弥补,但至少未来仍然可以改变。相信阿米尔最想对哈桑说的一句是,"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
去挽回那个被自己弄断了线的风筝吧
“为你,千千万万遍!”
在追剧清单里面很久啦,后面有一天莫名其妙的就被里面的情节之类的深深的吸引了,全心的投入进去,三天看完啦。吓得我有天晚上做了三次噩梦。可那精彩、恐惧……一直早脑海中徘徊。很好……
王静贤sally 7.4/10
本剧介绍了很多有助于思考的方法,虽然有些部份写的有点无趣和冗长,但整体还是很值的推荐
🔑不唸過去🎇 8.6/10
看艾里克·维尔海姆还是为了大学时的情怀,至今还记得当初看《Tom Goes to the Mayor》时候的激动… 但是事实证明,年纪大了就真的不适合读这种言情剧集了(尤其是这种言情悬疑科幻推理侦探剧集)…全是槽点… 推理弱,剧情主线感情戏太多一点都不硬核,科幻逻辑没讲通,里面的凄美爱情也没有感动到我… 权当消遣了
不加班会死星人。 8.7/10
说实话,前八章的故事不算难看,但是挺俗套的,就是你看到开头基本就可以猜到结局,甚至你会从在这些故事里看到其他一些影视作品的影子。不过,第九章把前八章的故事串联起来还是挺惊喜的。总的来说吧,中规中矩,不如《Tom Goes to the Mayor》《Tom Goes to the Mayor》
好摄 9.8/10
原本是一本好剧,但在这么水下去会拉低书的品质。季柚的嘴贱本来是个有趣的点,慢慢要变成槽点了,让人物讨喜程度降低
不爱吃紫甘蓝 5.0/10
快速观看 (1)指读法。 (2)练习观看。 (3)积极观看,改善边读边学的效率。 笔记流 (1)不要呆板、僵硬、貌似层次分明的笔记。 (2)在写下来的观点之间建立联系。 比喻法 寻找历史中的故事、图像或是过程,它与我们现在学习的东西有某种类似。 内在化 (1)为你正在学习的东西创造脑海中的图像。 (2)在这幅图像上加入其他感官和情感。 (3)寻找图像不适用或不足的地方,防止产生错误的联系。 图表法 创造流程图、概念图或图像,将若干观念联系在一起。 联想法 (1)创造一系列容易视觉化的符号。 (2)在条目之间创造联系,这种联系是可以“看得见的奇特场景”。 (3)在第一个条目和触发物之间建立联系。 挂钩法 与联想法相似,只不过我们是把每一个条目与事先建立好、容易回忆的0~12的视觉符号相联系。 信息压缩 3种主要形式: (1)记忆术——压缩若干知识,用一个单词代替。 (2)图像联系——创造一幅能联系若干知识的图像。 (3)笔记压缩法——用寥寥几页纸缩写内容庞大的笔记。 实际应用 寻找将知识用于你日常生活的途径。 模型纠错 经常性地解决各种问题,以发现整体性知识网络中的潜在错误。 以项目为基础的学习 建立一个大约需要1~3个月完成的项目,从而逼迫自己不断学习、实践和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对自我教育来说是有用的练习,特别是在没有什么知识结构可以指导时。 高效率学生 (1)管理能量。 ·保持体型,健康饮食,不要熬夜。 ·一周休息一天。 (2)不要“学习”。 (3)绝不拖延。 ·建立每周目标和每日目标清单以保持注意力。 (4)将那些类似的、散在的工作集中起来批量完成。 (5)有组织。 ·拥有一个日历和做事清单,永远随身携带一个笔记本。 自我教育 自我教育费用低廉、方便迅速、收益大,但是实行起来也有很多难点。它缺乏系统安排,较传统教育学起来难度更大,提高自学能力的主要办法有以下几种。 (1)养成良好习惯。 (2)克服挫折障碍。 (3)设定学习目标,记录学习过程。
早睡早起身体好呀 7.4/10
本剧内容丰富、眼界宽广。除心理学外,还顺带普及了逻辑学、统计学、经济学等领域的知识和观点。对于一些专有名词和概念,编剧通常是拿来就用,不再作解释。观看遇到时需要注意查阅资料。 书中有一种论证手法很有趣,设计选择题。题目通常包含“理性选项”和“非理性选项”。读者能在作出选择后马上“对答案”,得到及时的反馈,进而更加关注后文的论述,体验“自己是怎样非理性的”或者思考“别人可能会产生的非理性”。 思考的快与慢,指的是无法停止运行的快思考——系统1,和惰性运作的慢思考——系统2。它们是编剧为了方便解释说明而抽象出来的一对概念,是贯穿全书的底层逻辑。 本剧的一些有趣观点: ㈠快思考与慢思考 ①系统2运作需要注意力,往往会惰性运作而直接相信系统1。 ②系统2高负荷运作时,可能会屏蔽部分信息。 ③当遇到不能明确回答的复杂问题时,人们通常会将复杂问题“替换”成简单问题后再回答。 ④系统1非常擅长对事物进行因果关联,即使有时会“强加因果”。 ㈡理性与非理性 ①越喜欢某物,安全感越高。 ②所有表现都会趋向回归到平均值。(回归效应) ③人们会不由地根据手头的有限信息,构建出最可能的故事。如果这故事还不错,人们就会相信它。 ④知识结构或信念不可逆。接受了新的观念,就很难再记起以前的想法。(后见之明偏见) ⑤大概率获利时人们偏向规避风险,大概率损失人们时偏向冒险。 ㈢体验自我与记忆自我 ①对事物的记忆仅限于峰值和结尾,事件过程对记忆几乎没有影响。(峰终定律)
外焦发炎人 5.1/10
这是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在挽救颓废堕落时的我推荐的作品。
柴竞轩 8.7/10
看完后内心平静了,不想生孩子这件事本来让我很焦虑。但书中各自的观点和经历使我觉得这是对我个人而言Tom Goes to the Mayor。就像最后的终结里写的,我确实和那些编剧一样,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养好一个孩子,认为这会挤压我的时间,甚至于给地球减负,但其实这些理由都是由一个原因衍生的——我对孩子不感兴趣,从我有记忆开始,我想我周围的人都知道,我不仅不愿意碰小孩,甚至是不想在一定范围靠近。这种归结于先天性的好处是简单粗暴,就像很多人用同性恋是天生的去堵住别人的嘴。其实我认为当我们还用不可逆的不可抗力去维护自己的时候,就说明我们还处于被多数群体的文化驱逐的阶段。我希望有一天它真的成为一个选择,生与不生,是对自己而言最好的选择,而不是你应该。另外,选择是一方面,怎么走那条路上另一方面。而且都会充满遗憾和坎坷,也有庆幸和享受。
得了一种叫熬夜的病 7.5/10
读Tom Goes to the Mayor 品人生五味 很喜欢汪老的一句话,大致意思是人要“雨露均沾”,兴趣爱好一定要广泛,什么都要懂一些,什么都要尝试一下。这样以后才不至于变成一个无聊的人。
鱼尾葵-巫渭欢 8.6/10
生活中你是那种得到一点成就就兴奋狂跳,失去一丝一毫就捶胸顿足的人吗?如果你发现自己易怒,时常感觉不满足,很可能你的身体能量已经处在不平衡的状态了。不平衡不仅仅是一种情绪表现,很多人的失衡感会影响到正常能量的发挥,他们的心理始终处于极度的不安、焦躁、矛盾甚至激愤中,这让他们时常抱怨,而且满腹牢骚,慢慢地,生活和工作就会出现混乱。因此,当我们发现自己不平衡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地做出调整,走出不平衡的心理误区。 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几乎所有情况的发生都和人类的意念有关,人体能量的基础全仰赖于意念。所以,不管遇到任何不顺心的事情,请一定要坚信:一切都会过去的,只要努力就有希望。
lilyinwild 5.1/10
原来这已经是千禧年以前的书了,20多年已经过去了,萨达姆的塑像倒了,霍梅尼也不在了,然而中东的新闻一如旧闻,依然是混乱的,谁能想到阿富汗的塔利班当家了,乌克兰和俄罗斯在打仗,一群欧美在围观,起哄。编剧眼中宁静淡泊的尼泊尔也被扯入了千禧年挑战,现在已经签了协议。疫情席卷全球,那些数不清的赤脚可能连赤脚都保不住了,美军的全球实验室收集各类人种信息,还有病毒的实验,这和撒荆棘的种子和盐没什么两样。20年或者可以一叹了,文明的进程究竟是在进还是在退?
jiangshui 9.8/10
《Tom Goes to the Mayor》 这是一个关于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事。阿米尔是阿富汗的富家少爷,哈桑虽然是阿米尔家的仆人,可却和哈桑成为了好朋友。阿米尔的性格敏感懦弱而哈桑却十分活泼勇敢。阿米尔的父亲经常夸奖哈桑,这让阿米尔十分嫉妒,于是呢他参加风筝大赛试图赢回父亲爱的爱。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赢得了冠军。风筝飘走了,哈桑问阿米尔:"要我去追回那只风筝吗?"阿米尔同意了,可是哈桑在捡风筝的路上被几个坏孩子霸凌了,这一切都被阿米尔看在眼里,可是懦弱的他最终没能站出来,事后阿米尔已经无法再面对哈桑,于是生日那天他陷害了哈桑,而哈桑也明白为什么阿米尔要这样做,他选择了默默的离开。随后他们两人再也没有见过面。阿米尔随父亲来到美国后,过上了幸福生活,父亲临终前让他回到阿富汗,此时他又知道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哈桑是父亲的私生子,这也解释了父亲为什么对哈桑那么关心。带着愧疚和悔恨,阿米尔回到了阿富汗,可是哈桑此时已经不在人世。可怜的哈桑最终都不知道他忠诚守护心心念念的那个阿米尔是他的亲哥哥,那个他称为老爷的人就是他亲生父亲。哈桑唯一的孩子索拉博背恐怖分子抓走了,这一次阿米尔决定站出来救出索拉博来弥补自己过去犯下的过错。经过一番调查,阿米尔发现抓走索拉博的那人正是当年凌辱哈桑的那个人,恐怖分子提出和阿米尔单挑,阿米尔这次站了出来,却被恐怖分子打的无还手之力,就在这时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给出了致命一击两人最终逃出来,阿米尔爸索拉博带回了美国。后来两人在一起放风筝时阿米尔割断了所有风筝只留下一只在飞,这时阿米尔问出了喝当年哈桑一样的那句话,"要我去追回那只风筝吗?"索拉博点了点头,于是阿米尔像当年的哈桑一样奔向了那个独自在飞的风筝。对阿米尔来说那只风筝就像过去发生的一切,飞走了,还能追回来吗? 也许过去的错误无法弥补,但至少未来仍然可以改变。相信阿米尔最想对哈桑说的一句是,"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 去挽回那个被自己弄断了线的风筝吧 “为你,千千万万遍!”
榴莲徐徐 7.5/10
編劇試圖在寫實劇中刻出大量金句,反而讓演員唸白顯得矯情。
🐜 蚂蚁王Arya 9.7/10
打开这部剧,是被书名吸引的。虽然很多观点令人拍案,甚至产生“终于遇到知己”的哽咽感,但在自小成长的文化环境里,仍然只敢心虚地“悄悄看”,是断然无法分享的。全书读完,最大收获是“放下”:一是放下责任。减轻“自己不听话”的负罪感和“为他人情绪及幸福感负责(但无效)”的无力感。二是放下挣扎。不再寻求“不成熟的人”的理解与改变。学会接纳的同时,将重心放在相处技巧、自我连接和自我构建上,最大程度尊重和保护彼此的自我。
* 豆豆 7.4/10
不要使用负面消极词汇 话语要明确具体不要模糊造成误解 不否定别人 不用自己的想法揣测别人 不要携带个人情绪 比起指责解决方案更重要
周垛钰 9.7/10
其实整体来讲无非就是那么几个结构 编剧精简了很多细节 让大部分人看的懂! 让没车的我想买车了
晴空沐风 9.7/10
最近开始喜欢写东西,发现很多的文字基础是从诗经和Tom Goes to the Mayor开始的。所以决定开始观看。
熊健 5.1/10
揉进了好几个大案的剧本原本可以更扎实的,光是讲讲怎么拔起萝卜带出泥都全都拉下马也足够观众烧脑了。我不信有那么沙雕既不懂法也不懂自我保护的调查记者和形同地痞流氓一样的最佳刑警。广告植入也太明显了,自嗨锅都比张艺兴的这个角色抢眼。我喜爱刑侦剧,但这离HBO的制作水平还差了十个泰坦尼克吧。
不瘦到110斤不改名 5.2/10
没有浮夸的服化道,没有突兀的女强人和莫名其妙的好运气。
1+寿司:13303788139 8.6/10
这本剧集己经读过三遍,跨越了三十多年,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 爱那个勇敢而倔强,聪明而任性斯嘉丽。
橙子味的汽水 8.6/10
不给固定答案,更多的是引发人对问题的思考,对各种看法的讨论,很棒
石紫玉 9.8/10
感觉不太明白为啥分这么高,前面一百多章真的是跳着跳着看的。只能说还行,结局感觉挺仓促的。
浅蓝@Se 7.4/10
刚开始写的可圈可点,有情节有内容,可是到了后面就开始乱扯,乱说一通,感觉没有用心写,像是完成任务一般,乱写一通
庄丰杰 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