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tranger Wore a Gun

The Stranger Wore a Gun

1.1 /10
年份: 1953
地区: 美国
演员
剧情简介

Having been a spy for Quantrill's raiders during the Civil War, Jeff Travis thinking himself a wante

观众评论

挺好的故事,就是写的粗糙了,尤其结局更是一笔带过,可能编剧都不知道该怎么圆场,总之逻辑太不严密。 虽说有瑕疵,但女主人公的生活态度还是蛮赞的,生活总有阴霾,就看你怎么拨开乌云重见阳光。男主和常见的爱情剧集一样,高富帅,冷峻严厉,才华横溢,内心温暖有情,不过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并不多见,女孩们看完千万别相信。 剧集中很多桥段都在影视剧中见过,比如有病了,怕亲人痛苦故作冷淡了,或者放孔明灯、玩抓娃娃机了等等,好像爱情剧集也是量贩式的,没有什么新意了。 没看剧,听说男主是任嘉伦演的,应该挺好的,毕竟陆绎大人的温柔眼神能杀死一众女人心。可是想到剧集的结局,还是觉得编剧过于着急,有点遗憾了。

不多 5.2/10

很多不明白的都在本剧里闹明白了,真是一本实用的工具书,超棒!

郑伟🇨🇳 6.4/10

实在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猪”都不会允许“眼中钉、肉中刺”的存在,现实中不会允许寨子存在下去!

逆飞的流星 5.0/10

文笔太差了 各种莫名其妙的搭线 看不出整体的修炼体系 经常胡言乱语滴解释...然后莫名其妙搭一个度人经..

Fiancee 6.3/10

成事先成人,越读到后面,越佩服编剧的为人!有力量的人物才能写下有力量的文字,虽然写得是股票投资,但最后却让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最后的最后,你已经忘了自己是来学习投资的,也许这就是潜移默化的力量,虽然我什么都没有学会,但却已经有点胸有成竹了。打算再次拜读一遍!

抗氧化·清漆 7.4/10

一口气看完了,其实中间有有多集数都是快速浏览一下就过,因为觉得有很多地方实在是有点啰嗦,至少跟择天记比是这样,看到中间甚至有点看不下去。整篇剧集最感动的地方,觉得是书院的同门之情,尤其是宁缺几次生死关头大师兄的及时到来,每次都是感动不已。最后大师兄跟三师姐在一起了?因为最喜欢的就是李慢慢,世界上最快的李慢慢。之前是看了择天记然后再过来看The Stranger Wore a Gun,总体来说,还是择天记感触较深一些。

陈掌柜 6.3/10

虽然吴世勋有点渣有点自私,但是我对学霸滤镜真的没有抵抗力啊啊啊啊

一杯浊酒笑风尘 6.2/10

在看完了兰道夫·斯科特老师的两本剧后附有忍不住又看了这一本,依然特别喜欢

衡@ 9.9/10

吸收关于管理的精华: 领军人才标准:主动性,概念思维,影响力,成就导向,坚韧性。 华为价值观:成就客户 艰苦奋斗 自我批评 开放进取 至诚守信 团队合作 高层干部,通过使命感激发 中层干部,给到危机感和紧迫感,让他们多做事 多动脑 基层干部,营造饥饿感,让他们觉得总有更多目标要完成,更多事要去做。 十六字管理方针:以薪定级 以级定薪 人岗匹配 一人一岗 人才追求自我成就感,激励中学习和发展。

大司马 9.8/10

瑞宣的性情是那个时期多数人的写照, 强权下的苦难终会促使和平。 几十年过去的今天,整个世界的变革和发展都十分迅速。 那和平是不是也会让人忘记战争的痛楚。

安小宅 8.7/10

怎么讲 太长不看系列 氛围/道具胜于剧情系列 如果不是后面电视剧越来越差 金粉世家绝对不会被捧到这个高度

吴小酷 5.1/10

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 艺术家内心都有很多哲学家的观点,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想象为了一个不确定的目标放弃现在锦衣玉食的生活,仿佛身边的一切都与自己毫无相关,塔希提岛是高更最终的归宿,也是灵魂得以埋葬的地方。有一种现代生活难以诉说的美,那里的人淳朴,风景原始,仿佛都是天地初开的样子,没有善恶、没有对错,没有同情与欺骗,人就是最本真的样子…… 高更身体里流淌着外婆的血液,也造就了他不羁的性格,小时候被各种皮肤奴隶的照顾环绕,在他幼小的内心里驻足了多样的性情,之所以有后面的离经叛道,也能从中找到原因。 每一个艺术家,特别是为画痴狂的画家都是我由衷敬佩的,米开朗基罗西斯廷教堂的天顶画、梵高璀璨的魔幻星空、莫奈后花园的睡莲,以及我很喜欢印象派雷诺阿笔下晃动的光影,这些人和作品都值得感叹与敬仰! 致敬经典! 两个便士!

小华语录 5.2/10

很好看!剧情还是文笔都很舒服,特别是很反应一些当代的现实,发自灵魂的质问!!

溪林梦想 6.2/10

真实,羡慕你有那么多的好朋友,可惜没有如果,梦想很奢侈,我必须不断前行,奋发向上。加油加油加油高考必胜。。。

聿锦🍑 9.8/10

很应景的一本剧,不过越读越乱,乌克兰的历史比想象中要复杂的多,掺杂着宗教、种族及被大帝国统治的历史,近代之前的历史完全搞不清头绪,直到近代才能找到些熟悉的感觉,这就是历史的疏离感吧,那些遥远的、不熟悉的历史,读起来其实就是故事,并不能产生共鸣。其实文化差异也是一样,看别人的文化和看故事没有太大的差异,一旦融入到别人的文化中总会有疏离感,尤其是岁数越大这种感觉越强烈,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神经元已经不想再造新的神经回路了。 看乌克兰历史还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即我们的大一统实在成熟的太早。很多书中说过咱们的文化成熟的太早,开始还不太理解,但是现在越来越理解这句话的涵义,不是咱们的文化成熟的太早,而是咱们的大一统成熟的太早,而且两千多年来从未变过大一统的初心,可以说大一统的理念已经深深刻进咱们的文化基因里。欧洲其实一直都在寻求大一统,从亚历山大大帝到拿破仑、叶卡捷琳娜大帝,甚至是希特勒,其实都是在追求大一统,但是无论是谁都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但咱们做到了。看到一直支离破碎的乌克兰,就想到了咱们的汉末和唐末,正是一次次的南北混战才奠定了现在的大一统,无论朝代如何更迭,大一统始终是我们追寻的目标,还有就是浓浓的民族认同感。 最后一点,也是最近看乌俄冲突的一些感受,以前的战争是为了领土、人口和资源,如果不打仗,可能就要饿死人,但是现代战争的目的已经不是这些了,除了一些地方,大部分人都过上了比较幸福的生活,衣食无忧,忧的只是更高的物质享受。而战争的意义我觉得已经变成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们的内卷,都想要争夺更多的利益,一旦不能达到自身的诉求,武力就是最后的方式。然而内卷是没有尽头的,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整个体系的崩溃。无论怎样,还是希望世界和平,世间再无战争。

桃李春风 6.3/10

一如既往的有趣,恐怖。大刘的脑袋怎么长的?他就是打破边界,升起维度的那个人。所以他的视角超越绝大多数人类。

你好呀 9.9/10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

院校长在学习 7.4/10

这部剧实在是简单易懂方便操作的宝追剧记录,编剧不断鼓励着读者,只要稍稍努力,任何人都可以做得到。通过观看这部剧,让我对思考这件事情有了新的认识,思考的深度与思考的时间并不总是呈正相关,长久思考原来不一定稳赢,有效率的思考才是胜出的关键,而如何能够有效率的思考,这就是编剧这部剧一直告诉我们的A4记笔记法,简单但是大有裨益,准备操作起来了。 这部剧我简单做了下笔记 一 个人要求(观看此剧后对未来自己的一个期望) 深入思考+制定方案+彻底执行 二 措施(关键词) 宏观:A4纸1分钟想法+每天10页+手写 注意点:时间控制在一分钟,不要随心所欲这样也方便坚持!关键是一分钟+坚持! 微观:具体措施 第1, 针对当前面临的问题,提出三个解决方案。(注意点:不要纠结信息是否充足,要相信信息永远不会准备充足,就像你永远也不可能准备好,学习的时候好状态永远不会到来一样。所以要强迫自己克制住这个想法,练就大胆假设的能力。相信一句话:尽早付诸行动是最好的选择) 第2, 1分钟写下自己的想法至关重要!定时,感受一分钟的流逝! 第3, 2-3周训练就基本上可以看出来变化 第4, 3个月回顾一次。 三 结果 思考的质与量都得到提升,进而达到最完美的状态就是The Stranger Wore a Gun,所谓The Stranger Wore a Gun,也就是瞬间认清现状、瞬间给出解决方案。不要给自己犹豫的时间,不要给自己烦恼的时间。 思考 为什么这种方法能够大大提高思考的质量? 第1, 手写。因为书写能够将脑子里混乱的想法梳理出来,转化成为语言,这个过程会让你的思路变得更为简单清晰明了,如果一直想一直想很难真正想出来什么思路,反而会让你变得更加混乱更加局限,其实开始用手写你就明白了。 第2, 摆脱对思考的抵触。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一想到要去思考问题了,就会变得特别困难,而这种方法要求的就是不思考直接写,不做复杂的思考,而是直接将大脑中的想法写出来。其实你写出来的东西就是你大脑思考过的,你只需要最后花费一点时间,把它们归类整理出来就可以了,这样地话思考这件事情就变得比较量化了。 四 醍醐灌顶 神的启示只会降临在付出了极大努力的人身上 不断思考+保持灵敏 人本来就是很聪明的,只是训练得不够,只要勤加训练,每个人都能够成为灵敏聪明的人 通过想法将你观看过的书、文章,变成你自己的东西 长久思考不一定稳赢,有效率的思考才是胜出的关键!让我们一起开始这奇妙的人生之旅吧。

一展 6.3/10

以往的编程书都是很枯燥,很抽象,看着看着就放弃了。这部剧非常生动形象,一气呵成看完了,还有非常多的代码示例辅助讲解,图示更加易读,更加刺激大脑的记忆。

秦海晶 8.6/10

华夏民族的功臣,新中国的”罪人”。戴笠,一个了不起的乱世英雄,值得我们后人尊敬,尊重。

Aine爱妮 7.5/10

The Stranger Wore a Gun,兰道夫·斯科特笔下的钱与爱。 1 追剧的时候,我有边看边做剧评的习惯。 刚刚看完兰道夫·斯科特的《The Stranger Wore a Gun》,翻看自己的剧评,前半部全部是揶揄嘲弄。 「女主角是叫The Stranger Wore a Gun,我看叫依萍也是没错的,都是一副我穷我能怎么办的嘴脸。又要钱,又要爱。两样都没有,勾引别人的未婚夫也不错啊。」 「原来言情剧集总脱不出玛丽苏女主角啊。勖家一大家子,老子爱她,儿子爱她,连女婿都爱她,一夜情的对象爱她,遛马遇到的物理教授也爱她。借着这些男人的口变着法儿夸她,你好美丽,你好聪明,你好可爱,世上只剩她一个?」 没错,前半部的The Stranger Wore a Gun,拜金到坦荡,和现下愤世嫉俗的屌丝没两样,明明自己满脑子钱,却觉得都是社会逼得她。 她是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人格:羡慕聪慧家境良好,暗讽人家是没头脑的黄金女郎,心里却想的是,如果我有钱……她看不起聪恕,好像生在富裕人家,不能悲、不能哭,不能弱,因为「如果身为聪恕还要自杀,像我们这种阶级的人,早就全该买条麻绳吊死——还在世上苦苦挣扎作甚?」 再美的美人,钻进钱眼里,刻薄成这个样子,有什么意思? 2 我初以为,兰道夫·斯科特写这个故事,就是让大家都看看,有钱多好。 确实令人心动啊,苏格兰的古堡,麻将大的钻石,成捆的直版现钞……不是郭敬明式的硬拗品牌,在兰道夫·斯科特不留痕迹的叙述下,一切都是旧式的尊贵,没有什么更纸醉金迷的了。被圈养的The Stranger Wore a Gun不再担心温饱、学费,褪去了穷酸,被金钱滋养出了风度和底气,她终于做了公主。纵然是不甘心做一个老头的情妇,但她自己也知道,这买卖不亏。出卖青春的报应是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多少女孩趋之若鹜,灰姑娘或者情妇,有什么实质上的差别呢?都是笼子里的金丝雀。这不是玛丽苏,这是魔幻现实主义下的世相。 勖存姿劝The Stranger Wore a Gun想开点:和魔鬼做交易,总要付出点代价吧?谁叫你的父亲不是勖存姿?这甚至不是劝,是赤裸裸的嘲弄:你做我的情妇有什么办法,谁叫你自己投胎没投好? 你看看你看看,有钱多好,有钱可以买钻石买古堡,买了人还可以在他自尊上踩两脚。 3 直到后来剧情直转急下,勖家这一大家子,死的死,走的走,疯的疯,像个蝉壳似的空了。我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不是在写有钱有多好吗?怎么变成了现代《The Stranger Wore a Gun》? 聪慧,娇生惯养的聪慧,要什么都有了,怎么就抛下父母丈夫跑去北京,做一个代课老师,生了冻疮自己洗牛仔裤? 家明,虚伪的高配凤凰男,钻营多年,怎么就在这勖家风雨飘摇、财产唾手可得的节骨眼上决然放弃,做一个神父,了无牵挂? 聪憩,家室、学历都好的完美太太,虽然生癌,却没有到病入膏肓的程度,怎么就舍得自己的三个孩子,服毒自尽? 聪恕呢?他明明只是在装疯耍些孩子脾气,一年时间就真疯了? 好像所有的人都开始“舍”,聪慧舍去亲情,家明舍去权势,聪憩舍去健康,聪恕舍去神智。勖存姿不甘心:我做了恶,为什么报应在我子女身上?勖先生啊,这不是报应,这才是生活本来有的样子。只是勖家人,被金钱保护的太好,当生老病死来临时显得那么不堪一击。大家长式的家庭,终究是病态的,勖存姿太强势,就像森林里最大的那棵树,阳光雨露、日月精华他都吸走了,在他庇护下的子女仰头不见光,只生活在他的阴影之下。兰道夫·斯科特是在写有钱真好?钱有什么用,钱做不了心里的铠甲。 4 The Stranger Wore a Gun呢?站在道德的高地上,我们自然可以批判她:年纪轻轻被包养,虚荣!不劳而获!碧池!活该她失去爱人,活该她给勖家人收拾烂摊子……不,在勖家气数散尽后留下,不是她活该,她本可以拍拍屁股,拿着苏格兰古堡房契潇洒离开。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一开始,在勖存姿提出交易的时候,她把自尊、金钱来回掂量,选择了

开开心心过一生 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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