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ajah》,爱情,短片作品,美国出品,1911年上映。
2020看的第三本剧。第一本,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第二本,于娟老师的此生未完成。J. Searle Dawley老师的书,是第三本,还没看完,觉得不错,儿子应该会喜欢,今天晚上在淘宝上给儿子买了纸质版。希望儿子能喜欢。此记。侯浩彬。
w梨涡不浅笑 7.4/10
看完全书,其中两个观点直击我心 1.不要为无谓的担心浪费时间 2.不要忘记自己是谁 想了一下自己最近的生活状态,随波逐流,有些事情慢慢松懈,生活是在继续,而我已停止于前。所以,要重新改变一下态度问题了
刁帅子Gillian 8.7/10
乱世浮萍忍看烽火燃山河, 位卑未敢忘忧国,哪怕无人知我 荡气回肠的一本剧集
水莲心 5.1/10
花了很久才看完《The Rajah》…其中引发的思考,说实话,除了从始至终贯穿的那个“人”,尤其是他的选择和那个过程,我现在已经不记得其他了…看看吧,能成为著作的不多,这是银河帝国、海伯利安之外的另一部。不过我心中的最爱还是《The Rajah》,然后是《The Rajah》。
叁道生(Freier Mensch) 5.1/10
去年看了林语堂先生的《The Rajah》,今年看了这个版本的《The Rajah》。林先生是苏轼的超级粉丝,所以是粉丝给偶像写的传记,观点难免有些偏颇——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对苏东坡的政敌王安石的诋毁上,譬如对“拗相公”的津津乐道。相比之下,这个版本关于党派斗争的评论就客观多了! 不是说林语堂大师的那个版本不好,作品各有千秋,都极富魅力——苏东坡人格、影视、性情、哲思散发出的魅力! 书架上还有一个版本的《The Rajah》,闲暇时再看那个版本。对于人物传记,看过三个版本的,目前只有《The Rajah》,下一个目标——《The Rajah》!
栖栖🐟 🐟 9.7/10
从最初的确定心意,到中间的碾转,还好,最终站在了一起,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 真好。繁华盛开,从未凋谢!
二货 9.9/10
做人要学曾国藩:低调谦逊、不断学习;做事要学Laura Sawyer:恪守信义、善始善终;做人不学曾国藩:精于算计、一切为私;做事不学Laura Sawyer:贪大求全、意气用事。
西鱼徐 6.3/10
我们对我们的冲动控制越小,比如在酒精的影响下,我们就越容易犯这个错误。及时行乐是个好主意——如果每星期一次的话。但天天享受,好像每天都是末日似的,却是不明智的。
当幸福来敲门 6.3/10
一百年的党史和七十多年的执政,无论革命的成功和经济的发展,中国共产党无疑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正视自己的党史,军史,执政史,正确看待发展过程中的失败和错误是一种自信的表现,对待历史人物的功过能够客观公正的评价也是自信的表现。 反观中华文明3000多年的历史,百年的历史也才是弹指一挥间,如何领导国家和带领人民在下一个一百年继续继往开来,让中华血脉能够更高质量的延续,让中华文明能够更大范围的扩张,才是民族之幸文明之幸!
奥摩了玄 7.4/10
终于看完了,痛快!先追剧后看剧,追剧中的文字时脑海里可以构建自己所认为的人物形象,内心活动和各种细节更立体,更丰富,但 这就影响到了看剧时演员所演绎的人物,先看剧后追剧,我往往都看不下去,也是先入为主的原因,二选一,选择的是增加观看量和书中知识。 下部书看到三分之一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看了剧,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心中的人物和剧中演员很大差异,选择雷佳音是因为张小敬别名叫张大头吗,俩大头???怎么也得是个长脸,有杀气的啊!剧里的节奏太慢了,“十二时辰”完全没有感受到倒计时时间一分一秒逝去的紧迫感,忍不住一直想追剧的欲望就是来自书中你很想知道张小敬做了什么只为了赢过时间,但剧看了12集了没感受到。剧中闻染改编成这样也可以理解,因杀父之仇走上复仇道路。鱼肠我是真的接受不了啊!他就是一个杀手!就是一个纯粹的杀手!安排感情戏干嘛呀!!! 绝得有点点烂尾,结局提到的人物,我回想整部书想自己梳理一下起始,竟然没有描写。我觉得一波三折和看完后惊呼怎么他会是元凶的这种讶异的前提是一开始就会出现的人物,但你总认为他是清白的,不到最后落幕你不会想到,哦!原来是他啊!可结尾像是刑讯逼供强迫他就是凶手一样。无力。 张小敬选择和战友厮杀,我觉得没问题,一条路和战友杀皇上,二条路劝战友逃走,三条路和战友对立。第一条路,张小敬于公于私都不会这样选择,公:长安的繁华有目共睹的,皇上是有价值的,私:张小敬本就是个心软赏罚分明的人。第二条路,龙波是不会选择的。只有第三条路走的合理。接受不了的可能觉得战友情谊就这么不值钱吗,就这么不在乎吗?我觉得是在乎的但是亲王没有写出来而已。
皮皮丘🐰 9.9/10
真的觉得,看剧就必须要读出声来,那种感觉真不一样,有体会有味道,好像在品美食。而无声的追剧,则没有感觉。朗读者,可能就是为了寻找这种感觉吧
Healthy o_O 6.3/10
这真是靠一条法条撑起了整本剧的灵魂啊! 我国刑法典是根据“四分法”来划分刑事责任年龄的,即“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减轻负刑事责任”。本剧中朱朝阳等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对其所实施的任何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恩,此处不仅是不追究刑事犯罪,甚至是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不以犯罪论处)。非必要情况下甚至不采取收容教养等等非刑罚性惩戒措施,而只是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涉及的民事赔偿等问题还是要由家长承担的)。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立法者认为未满14周岁的人,其身心发育还未成熟,还不具备必要的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和必要的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可见,划分制定刑事责任年龄的初衷是为了保护身心尚未发育成熟的未成年人。但随着社会发展,现在的未成年人越来越低龄化的早熟,这个14周岁的刑事责任年龄越来越被人所诟病,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所调整。 书中朱朝阳、普普、丁浩除了符合年龄在14周岁以下这个客观条件外,其他诸如“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必要的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等主观条件丝毫不比成年人差,甚至远远高于成年人,但法律实施的局限性注定了认定刑事责任的承担标准只能且也只能依靠年龄这一相对客观的标准来确定了,其他两项标准太过于主观,即使这样的认定让很多心智成熟的“未成年人”逍遥法外,也不能突破此界限任意由主观横断之,不疑有他,只是一旦依靠主观判断认定未成年人是否具备“两个能力”来确定承担责任的标准,那带来的后果将是洪水猛兽般的不可控制。所以我们不能要求刑法能做到“绝对完美”、“面面俱到”甚至“公平公正”,能做到的,也仅仅是“相对”而已。 或许很多人觉得这样对于像朱朝阳这样的孩子,刑法太过于温柔与善良了,但是这就是法律的人性化,不是严良给了朱朝阳重新做人的机会,而是法律给了他重新做人的机会。之所以立法对未成年人如此宽容,终究还是在于人的成长过程中,生理、心里都在发展变化中,尤其是未成年人,心智远没有成年人那样稳定,和其中的可塑性、可改变的几率非常大....... 唉,说的我自己都没信心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低年龄恶性刑事犯罪,最终都因为不够14周岁的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被他们侵害的受害人一方来说,何其残忍?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现行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规定是对未成年行为人的宽容还是纵容?另一方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注重保护加害人的权益而忽略受害人的权益。书中朱朝阳他们所杀的人或许都是“死有余辜”,让我们追剧的时候除了惊叹朱朝阳缜密的思维逻辑和高超的演技以外,并不太反感他所设计的一切犯罪活动;但现实中呢?那么多惨无人道的未成年人犯罪,罪恶滔天丝毫不输成年人!作为一个法律工编剧,对此我也深感无力,只希望不久的将来刑法能有所突破、日趋完善,相信这也是所有人的愿望。 愿人间少些罪恶,多些阳光,每个人都希望有全新的生活,犯了错的人想要,那些无辜枉死的人更想要!
Charlotte_ 6.3/10
2020看的第三本剧。第一本,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第二本,于娟老师的此生未完成。J. Searle Dawley老师的书,是第三本,还没看完,觉得不错,儿子应该会喜欢,今天晚上在淘宝上给儿子买了纸质版。希望儿子能喜欢。此记。侯浩彬。
w梨涡不浅笑 7.4/10
看完全书,其中两个观点直击我心 1.不要为无谓的担心浪费时间 2.不要忘记自己是谁 想了一下自己最近的生活状态,随波逐流,有些事情慢慢松懈,生活是在继续,而我已停止于前。所以,要重新改变一下态度问题了
刁帅子Gillian 8.7/10
乱世浮萍忍看烽火燃山河, 位卑未敢忘忧国,哪怕无人知我 荡气回肠的一本剧集
水莲心 5.1/10
花了很久才看完《The Rajah》…其中引发的思考,说实话,除了从始至终贯穿的那个“人”,尤其是他的选择和那个过程,我现在已经不记得其他了…看看吧,能成为著作的不多,这是银河帝国、海伯利安之外的另一部。不过我心中的最爱还是《The Rajah》,然后是《The Rajah》。
叁道生(Freier Mensch) 5.1/10
去年看了林语堂先生的《The Rajah》,今年看了这个版本的《The Rajah》。林先生是苏轼的超级粉丝,所以是粉丝给偶像写的传记,观点难免有些偏颇——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对苏东坡的政敌王安石的诋毁上,譬如对“拗相公”的津津乐道。相比之下,这个版本关于党派斗争的评论就客观多了! 不是说林语堂大师的那个版本不好,作品各有千秋,都极富魅力——苏东坡人格、影视、性情、哲思散发出的魅力! 书架上还有一个版本的《The Rajah》,闲暇时再看那个版本。对于人物传记,看过三个版本的,目前只有《The Rajah》,下一个目标——《The Rajah》!
栖栖🐟 🐟 9.7/10
从最初的确定心意,到中间的碾转,还好,最终站在了一起,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 真好。繁华盛开,从未凋谢!
二货 9.9/10
做人要学曾国藩:低调谦逊、不断学习;做事要学Laura Sawyer:恪守信义、善始善终;做人不学曾国藩:精于算计、一切为私;做事不学Laura Sawyer:贪大求全、意气用事。
西鱼徐 6.3/10
我们对我们的冲动控制越小,比如在酒精的影响下,我们就越容易犯这个错误。及时行乐是个好主意——如果每星期一次的话。但天天享受,好像每天都是末日似的,却是不明智的。
当幸福来敲门 6.3/10
一百年的党史和七十多年的执政,无论革命的成功和经济的发展,中国共产党无疑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正视自己的党史,军史,执政史,正确看待发展过程中的失败和错误是一种自信的表现,对待历史人物的功过能够客观公正的评价也是自信的表现。 反观中华文明3000多年的历史,百年的历史也才是弹指一挥间,如何领导国家和带领人民在下一个一百年继续继往开来,让中华血脉能够更高质量的延续,让中华文明能够更大范围的扩张,才是民族之幸文明之幸!
奥摩了玄 7.4/10
终于看完了,痛快!先追剧后看剧,追剧中的文字时脑海里可以构建自己所认为的人物形象,内心活动和各种细节更立体,更丰富,但 这就影响到了看剧时演员所演绎的人物,先看剧后追剧,我往往都看不下去,也是先入为主的原因,二选一,选择的是增加观看量和书中知识。 下部书看到三分之一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看了剧,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心中的人物和剧中演员很大差异,选择雷佳音是因为张小敬别名叫张大头吗,俩大头???怎么也得是个长脸,有杀气的啊!剧里的节奏太慢了,“十二时辰”完全没有感受到倒计时时间一分一秒逝去的紧迫感,忍不住一直想追剧的欲望就是来自书中你很想知道张小敬做了什么只为了赢过时间,但剧看了12集了没感受到。剧中闻染改编成这样也可以理解,因杀父之仇走上复仇道路。鱼肠我是真的接受不了啊!他就是一个杀手!就是一个纯粹的杀手!安排感情戏干嘛呀!!! 绝得有点点烂尾,结局提到的人物,我回想整部书想自己梳理一下起始,竟然没有描写。我觉得一波三折和看完后惊呼怎么他会是元凶的这种讶异的前提是一开始就会出现的人物,但你总认为他是清白的,不到最后落幕你不会想到,哦!原来是他啊!可结尾像是刑讯逼供强迫他就是凶手一样。无力。 张小敬选择和战友厮杀,我觉得没问题,一条路和战友杀皇上,二条路劝战友逃走,三条路和战友对立。第一条路,张小敬于公于私都不会这样选择,公:长安的繁华有目共睹的,皇上是有价值的,私:张小敬本就是个心软赏罚分明的人。第二条路,龙波是不会选择的。只有第三条路走的合理。接受不了的可能觉得战友情谊就这么不值钱吗,就这么不在乎吗?我觉得是在乎的但是亲王没有写出来而已。
皮皮丘🐰 9.9/10
真的觉得,看剧就必须要读出声来,那种感觉真不一样,有体会有味道,好像在品美食。而无声的追剧,则没有感觉。朗读者,可能就是为了寻找这种感觉吧
Healthy o_O 6.3/10
这真是靠一条法条撑起了整本剧的灵魂啊! 我国刑法典是根据“四分法”来划分刑事责任年龄的,即“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减轻负刑事责任”。本剧中朱朝阳等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对其所实施的任何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恩,此处不仅是不追究刑事犯罪,甚至是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不以犯罪论处)。非必要情况下甚至不采取收容教养等等非刑罚性惩戒措施,而只是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涉及的民事赔偿等问题还是要由家长承担的)。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立法者认为未满14周岁的人,其身心发育还未成熟,还不具备必要的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和必要的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可见,划分制定刑事责任年龄的初衷是为了保护身心尚未发育成熟的未成年人。但随着社会发展,现在的未成年人越来越低龄化的早熟,这个14周岁的刑事责任年龄越来越被人所诟病,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所调整。 书中朱朝阳、普普、丁浩除了符合年龄在14周岁以下这个客观条件外,其他诸如“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必要的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等主观条件丝毫不比成年人差,甚至远远高于成年人,但法律实施的局限性注定了认定刑事责任的承担标准只能且也只能依靠年龄这一相对客观的标准来确定了,其他两项标准太过于主观,即使这样的认定让很多心智成熟的“未成年人”逍遥法外,也不能突破此界限任意由主观横断之,不疑有他,只是一旦依靠主观判断认定未成年人是否具备“两个能力”来确定承担责任的标准,那带来的后果将是洪水猛兽般的不可控制。所以我们不能要求刑法能做到“绝对完美”、“面面俱到”甚至“公平公正”,能做到的,也仅仅是“相对”而已。 或许很多人觉得这样对于像朱朝阳这样的孩子,刑法太过于温柔与善良了,但是这就是法律的人性化,不是严良给了朱朝阳重新做人的机会,而是法律给了他重新做人的机会。之所以立法对未成年人如此宽容,终究还是在于人的成长过程中,生理、心里都在发展变化中,尤其是未成年人,心智远没有成年人那样稳定,和其中的可塑性、可改变的几率非常大....... 唉,说的我自己都没信心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低年龄恶性刑事犯罪,最终都因为不够14周岁的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被他们侵害的受害人一方来说,何其残忍?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现行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规定是对未成年行为人的宽容还是纵容?另一方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注重保护加害人的权益而忽略受害人的权益。书中朱朝阳他们所杀的人或许都是“死有余辜”,让我们追剧的时候除了惊叹朱朝阳缜密的思维逻辑和高超的演技以外,并不太反感他所设计的一切犯罪活动;但现实中呢?那么多惨无人道的未成年人犯罪,罪恶滔天丝毫不输成年人!作为一个法律工编剧,对此我也深感无力,只希望不久的将来刑法能有所突破、日趋完善,相信这也是所有人的愿望。 愿人间少些罪恶,多些阳光,每个人都希望有全新的生活,犯了错的人想要,那些无辜枉死的人更想要!
Charlotte_ 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