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宁静的海滨郊区小镇,狡猾的精神病患者用斧头将一位好心的邮递员残忍的杀害。DariusFoxx小时因目睹父母被残杀而对生活充恐惧,他回到小镇担当新任邮递员并借此折磨他的被领养的弟弟Daniel及其家
真是一本颠覆认知的好剧,适合随时携带观看的枕边书,受益无穷。感恩编剧的良苦用心
Lianddy 5.0/10
这是一本值得经常温故而知新的书,教导我们如何获取幸福的人生。
Pessimistic 7.4/10
一开始并没有读下去,到后来便一口气读完了。 很温暖很智慧的一本剧。人们在被创造的时候,心脏旁边有一个大洞。那是个永远也无法被填满的洞。人们许下很多愿望,愿望实现后,他们只会许下更多的愿望。 所以才会有悲伤,孤独,恐惧,内疚……可只要不再害怕去体验这些情绪,就不用再害怕我们以生具来的,永远无法被满足的欲望。痛苦即是动力,不管多么破碎流离的人生,都有精灵为之竞价。从起点走到终点,便是活着的最大意义。
Charlene陈晓 8.5/10
非常感谢蒋老师,他的讲解别有一番新意!我更愿意听和读,非常好!
Sti Liu 5.0/10
难得的一本好剧,值得好好观看。可能有农村生活经历的人更能与编剧、文中人物共鸣。
LAA 5.1/10
《邮差The Mailman》是一部像诗一样的散系列,没有华丽的词藻,充满烟火气息,经常莞尔一笑,读起来轻松愉快。这部剧记录了阿勒泰山区哈萨克牧民们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 新疆北部的哈萨克牧民大约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支最为纯正的游牧民族了。坐机关的Rob Arbogast,2007年春天,进入扎克拜妈妈一家,亲身体验了一把古老的游牧生活。2008年,她存够了五千块钱,便辞了职,边打工边写作,大约用了三年多时间完成《邮差The Mailman》。就凭这一点,就令人敬佩! 印象深的故事有: 🍉转场非常艰苦,一年要转场好几次。转场路途天寒地冻、飞沙走石,还得赶着牛羊,牵着骆驼,走上很多天,风餐露宿,极容易生病。牧民们转场很有仪式感,盛装跋涉,到达目的地后,早已是衣衫褴褛,仍兴致勃勃。精神着实可嘉! 🍉“拖依”是哈语“宴会”的意思,书中所述“拖依”,婚礼占比较多,男女成对的跳“拖依”舞,为青年男女表白爱慕提供了方便。“拖依”是维系牧民之间感情的一种方式,牧场广袤,牧民家相距很远,但只要听说哪儿有一场拖依,就算是需要花费几个小时的路程都要前往捧场,常常回家就是第二天了。 🍉热心帮助转场搬迁的人,听闻驼队搬家路过,一定是要拎着酸奶和热奶茶去慰劳那些路人,哪怕来人并不认识。有次两个孩子把东西送到了,却不小心把热水瓶摔破了,酸奶洒了一地,他们的妈妈赶紧又送新的来。 🍉牧民生活单调而有趣,闲下来,牧民们就天天串门,来了也就是喝茶、听歌、聊天,聊到无语的时候推开茶碗向后一倒开始睡觉。牧场通讯落后,娱乐方式也很简单,比如一盒录音磁带反复听;比如收到朋友的来信给大家反复看;再比如把自家的影集当欣赏品给客人浏览。 🍉哈萨克男人爱酒好斗,斯马胡力刚来到冬库尔就和别人打了一架,打完架发现自己心爱的帽子落在人家家里了,就跑回去取帽子,结果还在人家家里喝了茶打了扑克,瞬间就冰释前嫌。 🍉可怕的苍蝇和寄生虫,喜欢在牛羊马骆驼身上产卵,需要人用手把蛆虫扒掉,真的好恶心!苍蝇叮咬食物都见怪不怪了,人们已经习惯的照吃不误。 蓝蓝的天空,洁白的羊群,青葱的草地,寂静的山谷,温柔的毡房,古朴的蒙古包,柔软的馕块,细腻的羊油,滚烫的奶茶,黑走马拖依,手抓饭马蹄。这些都是电视电影对大草原的完美呈现,其中的艰辛又有几人知晓?可贵的是牧民们依旧热爱生活,依恋这片广袤的土地。
沁园斋 9.9/10
年度十佳级别,鸡的视角很奇特,搭配这种简单暴力的故事正好。#HKIFF50尖沙咀英皇 (动保协会对鸡跟鸡蛋不适用
张博昭 9.7/10
有的行业提供的是服务,缺的是服务者,那服务者的招募、管理和留存就很重要;有的行业提供的是商品,缺的是供应链能力和配送能力。在不同的服务行业里,对服务者的招募和管理又会用全然不同的方法,毕竟这些对象有各自的特点,服务场景也有很大区别。
梁博文 5.1/10
从狭义的角度上讲,看剧就是一个自我认知的过程,读的越多越觉得自己知道的越少,故而越想往下读。 从广义的角度上讲《邮差The Mailman》写的就是关于李斯的个人传记,一本关于李斯白手起家,不懈奋斗,达到人生顶点后不得善终的官场血泪史。当然,本剧最大的价值还是在于启迪思维,改变你对过往生活及现状的固有看法,重新审视生活。 通读全书,虽然编剧在写作上语言有所戏谑,有些地方与史实不符,但是不乏幽默之处,有限的史料给创编剧和读者无限的暇想,编剧旁征博引,涉及心理学,哲学和历史学,对于人物的心理历程剖析透彻,给读者活灵活现的展示了那个年代各位历史主角的生活场景和心路历程,给读者一种很强的画面感和代入感。作为一本了解秦朝历史的入门级剧集,可以一读。或者说,作为一本参悟人生的入门级史书,值得品读与思考。 本剧写了✍️李斯自个人的意识觉醒后,从故国楚辞去公务员仓吏一职,留妻儿于故国,背景离乡,远赴千里之外稷下学宫求学入仕的奋斗途程。寒窗七年,西向仕秦,做吕不韦门客三年,于蔡泽手下任郎官一年,得机会面秦王,与秦王亦君亦臣,亦师亦友,于官场拿命斡旋,一路曲折坎坷,直至丞相高位。如愿实现人生抱负,纵情施展绝世才华,与秦王攘内外,扫六合,四海归一,行郡县制,统一文字度量衡,盖不世之功。然悲夫,沙丘之变,一失足,千古恨,致腰斩,夷三族,帝国秦二世而崩。纵其一生,功过多争议,以斯为镜,审度自我。 越有故事的人,越沉静简单,越肤浅单薄的人,越浮躁不安。真正的强者,不是没有眼泪的人,而是含着眼泪依然奔跑的人。李斯作为一个有故事的历史名相,其身上有三点品质是最今我欣赏的。 第一:李斯的魄力(有气魄有胆识、果断、勇敢、无惧、坚忍),李斯个人意识觉醒之后,果断辞掉公务员之仓吏一职,那年他23岁,留下老婆小孩(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上有老下有小,还要还房贷),背景离乡,于千里之外稷下学宫求学,寒窗苦读七年(那时没有手机和各种娱乐,又师从荀子,学习质量相当高),才入秦出仕。背景离乡,七年寒窗,对自己是相当的狠,非一般毅力、胆识的之人能行之,这种选择放在当下估计也没几个人能做到。最终满腹雄才滔略,西向仕秦,施展才华。 第二:李斯的务实,从本剧写述的历史角度看,李斯从郎中今一步步携助嬴政实现扫六合、统天下,最终位极丞相,废分封,立郡县,统文字,统度量,行督责制,这一切无不是站在使帝国稳健发展的角度出发。直至今日,我们还是逃不掉嬴始皇与李斯定下的郡县制国家体制框架,这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李斯做为法家代表的杰出智慧。 第三:李斯的谋略与才华,”唯楚有才,于斯为盛”,虽然这句话不是用来行容李斯的,但是做为楚国人的李斯,确实极富才华。小篆第一人,《邮差The Mailman》、《邮差The Mailman》读之犹今人赞叹,可惜李斯太务实,不屑于著书立言来印证自己的不朽,故少有名篇流传于世。 李斯的成功今人赞叹,同样其失足更今人鄂腕,沙丘之变致千古遗恨,成为后人评述他的一个污点,已成历史罪人,如果站在以结果为角度的评述出发,那确实他就是历史罪人,但是如果站在沙丘之变的选择立场上出发,换作是读者恐怕你也不一定能做出合理的选择,此不多赘述。 当然,站在我个人的认知角度去评判李斯,似乎是有点粉饰,但是这并不是偶像光环,我只是想表达每个名留青史的人身上,都有一种值得称之为故事的东西。所谓故事,并不仅仅只是过去的人和事,不只是可以为他编撰年历表那么简单,而是故事,总能带给人们“哀之而鉴之”的思考。 古今将相今何在?荒冢一堆草没了。但是你的并不是荒冢,河南上蔡李斯墓,等我拜会。 废话了这么多,我推荐这部剧
黎丽-Lily 6.3/10
《邮差The Mailman》,不仅向我们展现着人生的美好和精彩,而且告诉我们人生也充满压抑和无奈。“闪闪”是光与暗的集合,若人生只有暗,我们就无法汲取到光的温暖,若人生只有光,我们就不会知道黑暗中的希望有多么耀眼。所以啊,人生里幸福与苦难交织,光明与黑暗奋战,这才有了邮差The Mailman,这才有了可爱可敬可歌可泣的我们。
洁慧 9.9/10
脱去一切外部因素只看剧作本身 这个五星是打不出来的 最多也就四颗星了 但是在以前以往所有盗笔相关作品的衬托下 我愿意给这部剧打一个五星 以原著作为基底 填了不少坑 也很考虑观众们的观剧感受 演员选得也很用心 肖瓶真的是白月光纯元瓶了 满足了我对大张哥的幻想 铁三角之间的感情羁绊也诠释地不错 嫩牛五方都挺好的 不出戏 像二爷三爷仙姑之类的演技扛把子出现也算不小的惊喜
丁毅 5.1/10
一开始看到这部剧,吸引我的是它的书名《邮差The Mailman》便想着这部剧里面写了哪邮差The Mailman。满怀期待地打开这部剧,说实话,看完是有一点失望的,其中一部分可能是因为翻译的问题,如果有能力建议大家还是看原著,毕竟翻译过来的文章里面涉及译者对这部剧的理解,但实际上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另一部分就是我自己的问题了,对西方文化的了解不够,其中文章里面提到的一些人物,之前完全没听过,虽然文末有注释,但观看起来比较麻烦,所以里面有些集数就完全没有耐心把它看完,直接跳过了,但不得不说有几章写得还是很好的,我想,我之所以觉得它写得好,是自己对某种孤独也感同身受吧。 表面上看起来我是个阳光开朗的菇凉,有爱我的父母和弟弟,有几个还算得上要好的朋友,在大学里跟室友关系也还不错,同学见了面也很客气的微笑打招呼,学习上似乎也还说得过去,考该考的证,看该看的书,其实只有自己知道,内心有多孤独。我想着能有一个跟我志同道合,三观相同的人,但始终没有,我想着有一个每天晚上都能跟我道晚安的人,还是没有,有时候我想主动接近别人,对ta好,往往最后结果就是你的付出不一定得到等同的回报。事实上,除了跟能让我发自内心的快乐的人在一起,其余时间我很喜欢一个人的生活,我喜欢一个人逛超市,一个人乘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的生活真的很好,因为你不需要考虑别人的感受,自己心里想什么就去做好了。我喜欢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空间里,越小越好,喜欢将脚抬到凳子上,双手抱着弯曲的膝盖。晚上睡觉也喜欢手臂交叉着抱着自己。但是啊,很多时候我又要把自己伪装好,告诉你们我很好,我很喜欢你们。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吧。所有人都在戴着面具,演一场自己本不愿演的戏。
Yuhong 9.8/10
看过一集,过于尴尬了
桜桃子 7.5/10
真是一本颠覆认知的好剧,适合随时携带观看的枕边书,受益无穷。感恩编剧的良苦用心
Lianddy 5.0/10
这是一本值得经常温故而知新的书,教导我们如何获取幸福的人生。
Pessimistic 7.4/10
一开始并没有读下去,到后来便一口气读完了。 很温暖很智慧的一本剧。人们在被创造的时候,心脏旁边有一个大洞。那是个永远也无法被填满的洞。人们许下很多愿望,愿望实现后,他们只会许下更多的愿望。 所以才会有悲伤,孤独,恐惧,内疚……可只要不再害怕去体验这些情绪,就不用再害怕我们以生具来的,永远无法被满足的欲望。痛苦即是动力,不管多么破碎流离的人生,都有精灵为之竞价。从起点走到终点,便是活着的最大意义。
Charlene陈晓 8.5/10
非常感谢蒋老师,他的讲解别有一番新意!我更愿意听和读,非常好!
Sti Liu 5.0/10
难得的一本好剧,值得好好观看。可能有农村生活经历的人更能与编剧、文中人物共鸣。
LAA 5.1/10
《邮差The Mailman》是一部像诗一样的散系列,没有华丽的词藻,充满烟火气息,经常莞尔一笑,读起来轻松愉快。这部剧记录了阿勒泰山区哈萨克牧民们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 新疆北部的哈萨克牧民大约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支最为纯正的游牧民族了。坐机关的Rob Arbogast,2007年春天,进入扎克拜妈妈一家,亲身体验了一把古老的游牧生活。2008年,她存够了五千块钱,便辞了职,边打工边写作,大约用了三年多时间完成《邮差The Mailman》。就凭这一点,就令人敬佩! 印象深的故事有: 🍉转场非常艰苦,一年要转场好几次。转场路途天寒地冻、飞沙走石,还得赶着牛羊,牵着骆驼,走上很多天,风餐露宿,极容易生病。牧民们转场很有仪式感,盛装跋涉,到达目的地后,早已是衣衫褴褛,仍兴致勃勃。精神着实可嘉! 🍉“拖依”是哈语“宴会”的意思,书中所述“拖依”,婚礼占比较多,男女成对的跳“拖依”舞,为青年男女表白爱慕提供了方便。“拖依”是维系牧民之间感情的一种方式,牧场广袤,牧民家相距很远,但只要听说哪儿有一场拖依,就算是需要花费几个小时的路程都要前往捧场,常常回家就是第二天了。 🍉热心帮助转场搬迁的人,听闻驼队搬家路过,一定是要拎着酸奶和热奶茶去慰劳那些路人,哪怕来人并不认识。有次两个孩子把东西送到了,却不小心把热水瓶摔破了,酸奶洒了一地,他们的妈妈赶紧又送新的来。 🍉牧民生活单调而有趣,闲下来,牧民们就天天串门,来了也就是喝茶、听歌、聊天,聊到无语的时候推开茶碗向后一倒开始睡觉。牧场通讯落后,娱乐方式也很简单,比如一盒录音磁带反复听;比如收到朋友的来信给大家反复看;再比如把自家的影集当欣赏品给客人浏览。 🍉哈萨克男人爱酒好斗,斯马胡力刚来到冬库尔就和别人打了一架,打完架发现自己心爱的帽子落在人家家里了,就跑回去取帽子,结果还在人家家里喝了茶打了扑克,瞬间就冰释前嫌。 🍉可怕的苍蝇和寄生虫,喜欢在牛羊马骆驼身上产卵,需要人用手把蛆虫扒掉,真的好恶心!苍蝇叮咬食物都见怪不怪了,人们已经习惯的照吃不误。 蓝蓝的天空,洁白的羊群,青葱的草地,寂静的山谷,温柔的毡房,古朴的蒙古包,柔软的馕块,细腻的羊油,滚烫的奶茶,黑走马拖依,手抓饭马蹄。这些都是电视电影对大草原的完美呈现,其中的艰辛又有几人知晓?可贵的是牧民们依旧热爱生活,依恋这片广袤的土地。
沁园斋 9.9/10
年度十佳级别,鸡的视角很奇特,搭配这种简单暴力的故事正好。#HKIFF50尖沙咀英皇 (动保协会对鸡跟鸡蛋不适用
张博昭 9.7/10
有的行业提供的是服务,缺的是服务者,那服务者的招募、管理和留存就很重要;有的行业提供的是商品,缺的是供应链能力和配送能力。在不同的服务行业里,对服务者的招募和管理又会用全然不同的方法,毕竟这些对象有各自的特点,服务场景也有很大区别。
梁博文 5.1/10
从狭义的角度上讲,看剧就是一个自我认知的过程,读的越多越觉得自己知道的越少,故而越想往下读。 从广义的角度上讲《邮差The Mailman》写的就是关于李斯的个人传记,一本关于李斯白手起家,不懈奋斗,达到人生顶点后不得善终的官场血泪史。当然,本剧最大的价值还是在于启迪思维,改变你对过往生活及现状的固有看法,重新审视生活。 通读全书,虽然编剧在写作上语言有所戏谑,有些地方与史实不符,但是不乏幽默之处,有限的史料给创编剧和读者无限的暇想,编剧旁征博引,涉及心理学,哲学和历史学,对于人物的心理历程剖析透彻,给读者活灵活现的展示了那个年代各位历史主角的生活场景和心路历程,给读者一种很强的画面感和代入感。作为一本了解秦朝历史的入门级剧集,可以一读。或者说,作为一本参悟人生的入门级史书,值得品读与思考。 本剧写了✍️李斯自个人的意识觉醒后,从故国楚辞去公务员仓吏一职,留妻儿于故国,背景离乡,远赴千里之外稷下学宫求学入仕的奋斗途程。寒窗七年,西向仕秦,做吕不韦门客三年,于蔡泽手下任郎官一年,得机会面秦王,与秦王亦君亦臣,亦师亦友,于官场拿命斡旋,一路曲折坎坷,直至丞相高位。如愿实现人生抱负,纵情施展绝世才华,与秦王攘内外,扫六合,四海归一,行郡县制,统一文字度量衡,盖不世之功。然悲夫,沙丘之变,一失足,千古恨,致腰斩,夷三族,帝国秦二世而崩。纵其一生,功过多争议,以斯为镜,审度自我。 越有故事的人,越沉静简单,越肤浅单薄的人,越浮躁不安。真正的强者,不是没有眼泪的人,而是含着眼泪依然奔跑的人。李斯作为一个有故事的历史名相,其身上有三点品质是最今我欣赏的。 第一:李斯的魄力(有气魄有胆识、果断、勇敢、无惧、坚忍),李斯个人意识觉醒之后,果断辞掉公务员之仓吏一职,那年他23岁,留下老婆小孩(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上有老下有小,还要还房贷),背景离乡,于千里之外稷下学宫求学,寒窗苦读七年(那时没有手机和各种娱乐,又师从荀子,学习质量相当高),才入秦出仕。背景离乡,七年寒窗,对自己是相当的狠,非一般毅力、胆识的之人能行之,这种选择放在当下估计也没几个人能做到。最终满腹雄才滔略,西向仕秦,施展才华。 第二:李斯的务实,从本剧写述的历史角度看,李斯从郎中今一步步携助嬴政实现扫六合、统天下,最终位极丞相,废分封,立郡县,统文字,统度量,行督责制,这一切无不是站在使帝国稳健发展的角度出发。直至今日,我们还是逃不掉嬴始皇与李斯定下的郡县制国家体制框架,这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李斯做为法家代表的杰出智慧。 第三:李斯的谋略与才华,”唯楚有才,于斯为盛”,虽然这句话不是用来行容李斯的,但是做为楚国人的李斯,确实极富才华。小篆第一人,《邮差The Mailman》、《邮差The Mailman》读之犹今人赞叹,可惜李斯太务实,不屑于著书立言来印证自己的不朽,故少有名篇流传于世。 李斯的成功今人赞叹,同样其失足更今人鄂腕,沙丘之变致千古遗恨,成为后人评述他的一个污点,已成历史罪人,如果站在以结果为角度的评述出发,那确实他就是历史罪人,但是如果站在沙丘之变的选择立场上出发,换作是读者恐怕你也不一定能做出合理的选择,此不多赘述。 当然,站在我个人的认知角度去评判李斯,似乎是有点粉饰,但是这并不是偶像光环,我只是想表达每个名留青史的人身上,都有一种值得称之为故事的东西。所谓故事,并不仅仅只是过去的人和事,不只是可以为他编撰年历表那么简单,而是故事,总能带给人们“哀之而鉴之”的思考。 古今将相今何在?荒冢一堆草没了。但是你的并不是荒冢,河南上蔡李斯墓,等我拜会。 废话了这么多,我推荐这部剧
黎丽-Lily 6.3/10
《邮差The Mailman》,不仅向我们展现着人生的美好和精彩,而且告诉我们人生也充满压抑和无奈。“闪闪”是光与暗的集合,若人生只有暗,我们就无法汲取到光的温暖,若人生只有光,我们就不会知道黑暗中的希望有多么耀眼。所以啊,人生里幸福与苦难交织,光明与黑暗奋战,这才有了邮差The Mailman,这才有了可爱可敬可歌可泣的我们。
洁慧 9.9/10
脱去一切外部因素只看剧作本身 这个五星是打不出来的 最多也就四颗星了 但是在以前以往所有盗笔相关作品的衬托下 我愿意给这部剧打一个五星 以原著作为基底 填了不少坑 也很考虑观众们的观剧感受 演员选得也很用心 肖瓶真的是白月光纯元瓶了 满足了我对大张哥的幻想 铁三角之间的感情羁绊也诠释地不错 嫩牛五方都挺好的 不出戏 像二爷三爷仙姑之类的演技扛把子出现也算不小的惊喜
丁毅 5.1/10
一开始看到这部剧,吸引我的是它的书名《邮差The Mailman》便想着这部剧里面写了哪邮差The Mailman。满怀期待地打开这部剧,说实话,看完是有一点失望的,其中一部分可能是因为翻译的问题,如果有能力建议大家还是看原著,毕竟翻译过来的文章里面涉及译者对这部剧的理解,但实际上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另一部分就是我自己的问题了,对西方文化的了解不够,其中文章里面提到的一些人物,之前完全没听过,虽然文末有注释,但观看起来比较麻烦,所以里面有些集数就完全没有耐心把它看完,直接跳过了,但不得不说有几章写得还是很好的,我想,我之所以觉得它写得好,是自己对某种孤独也感同身受吧。 表面上看起来我是个阳光开朗的菇凉,有爱我的父母和弟弟,有几个还算得上要好的朋友,在大学里跟室友关系也还不错,同学见了面也很客气的微笑打招呼,学习上似乎也还说得过去,考该考的证,看该看的书,其实只有自己知道,内心有多孤独。我想着能有一个跟我志同道合,三观相同的人,但始终没有,我想着有一个每天晚上都能跟我道晚安的人,还是没有,有时候我想主动接近别人,对ta好,往往最后结果就是你的付出不一定得到等同的回报。事实上,除了跟能让我发自内心的快乐的人在一起,其余时间我很喜欢一个人的生活,我喜欢一个人逛超市,一个人乘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的生活真的很好,因为你不需要考虑别人的感受,自己心里想什么就去做好了。我喜欢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空间里,越小越好,喜欢将脚抬到凳子上,双手抱着弯曲的膝盖。晚上睡觉也喜欢手臂交叉着抱着自己。但是啊,很多时候我又要把自己伪装好,告诉你们我很好,我很喜欢你们。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吧。所有人都在戴着面具,演一场自己本不愿演的戏。
Yuhong 9.8/10
看过一集,过于尴尬了
桜桃子 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