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灼桃花十里,我却只要一个你
对于现下流行的事物,我总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就像三生三世,错过了剧的热播,错过了电影的热映,在如雷贯耳的好评之下,忍不住摩拳擦掌,于是便拿来剧集一读,以解心头之痒。
最近读过一首小诗,据说是一位英文老师写给妻子的情诗,放在这里,感觉甚好。
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ld.Sun, Moon, and You.Sun for morning,Moon for night,and You forever.
有人把这小诗译成了中文,更觉惊艳。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一想到这朝朝暮暮的爱恋,心里立刻变得暖暖的。恰如白浅与夜华,这跨越三生三世的情缘。
三百年前,她是凡人素素。在俊疾山上救了变成小黑龙的夜华,二人心生情愫,对着东荒大泽拜了天地。一向持重冷漠的九重天太子夜华君尝到了爱情圆满的味道,欲舍下天族太子之位与素素长相厮守。可谁知怀了仙胎的素素无意中走出了他设下的仙障,一眼被天宫发现,夜华只得将素素带到九重天上。夜华深知天宫的规矩,为了保护素素,他在天宫刻意与素素形同陌路。可是素素不知啊!偌大的一揽芳华,满园的桃花,可是她,却左右都等不来心尖上的那个人儿。一直暗恋夜华的素锦故意让素素以为夜华真正喜欢的是她,还设计陷害夺了素素的双眼。素素心灰意冷,在生下阿离之后便跳下了诛仙台。此为一世。
阴差阳错的,诛仙台下的戾气劈开了素素额间的封印。原来,素素本不是凡人,而是化为司音上仙的青丘白浅在封印鬼君擎苍时,被擎苍种下了封印,敛去了容貌记忆和周身仙气,才化作了凡人。而她与夜华的虐恋,则是她飞升上神注定的情劫。只是这情劫,让她失了一双眼睛,更碎了她的心。她义无反顾的喝掉折颜的忘情汤药,把前世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从此,俊疾山上的素素不过是青丘之国白止帝君的幺女白浅上神的一场梦。
只是白浅不知道的是,当年素素被剜去了双眼,却是由夜华代她受了三年的雷刑。素素跳下诛仙台时,夜华生无可恋,也跟着跳了下去。沉睡了六十多年醒来,却是万念俱灰。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劫缘劫缘,劫熬过了,便该是缘了。三百年后,奉着一纸婚约的白浅与夜华在东华水君儿子的满月酒上重逢。小糯米团子那一声软糯糯的“娘亲”,喊的人心肝儿直颤。见白浅全然不记得前世的过往,夜华与阿离干脆搬来了青丘与白浅同住。可是十四万岁的白浅只当五万岁的夜华为晚辈,在经历了多少坎坎坷坷和生离死别之后才终于明白,原来,这个人,早就在自己心里扎下了根。幸好幸好,夜华只是拿父神的元神生祭东皇钟,而他自己沉睡了三年便醒来了。白浅和夜华,终于迎来圆满的结局。夜华最后那一句“浅浅,过来”,竟让人不觉中朦胧了眼眶。此为二世。
所谓三世,只因夜华与白浅的劫缘理应追溯到前世。那时的夜华并不是夜华,而是养在墨渊元神中的魂魄;白浅也并不是白浅,而是化了男儿身的墨渊的十七弟子司音。夜华本是墨渊的胞弟,因母神怀孕时补天动了胎气,只保住了墨渊,于是父神为小儿做了个仙胎化为鸟蛋藏在昆仑虚后山,把小儿的魂魄养在元神中。待父神母神混沌归天后,夜华的魂魄就在墨渊的元神中沉睡。直到墨渊大战鬼族擎苍,用元神祭了东皇钟,司音一直在墨渊的尸体旁边哭喊,没能唤醒墨渊,倒是唤醒了沉睡的夜华。于是,就有了这于红莲业火中刹那而生的劫缘。被唤醒的夜华一直在修补墨渊的魂魄,直到后来天族的一位妃子误食了这颗鸟蛋,夜华才投胎做了天族的太子,这才有了后面这许许多多纠葛与情缘。
当然,整篇剧集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每一个都有他们自己鲜明的个性,每一个人的经历也都让人揪的心疼。墨渊,白浅的师父
无界7.4/10
原名Class: A Guide through The American Status System
其实Class应该翻译成阶级的
第一次没读完给满分的,感觉比余罪更好,更贴近现实,相比较余罪有些夸张
Gideon 6.3/10
大而言之,没有剧集,历史就失去了前后贯通的缆索,人群就失去了远近会聚的理由;小而言之,没有剧集,任何个体都很难超越庸常的五尺之躯,成为有视野、有见识、有智慧的人。
脑菇 8.7/10
不明白为什么这么高的评分 写的叫一个漏洞百出 本来主角是另一个人夺舍结果好像比本人还不如 有关系不知道利用 有能耐不知道利用 啥都不用 然后结果就是各种各样的装逼 爽文你要爽的有点高度 该爽的时候爽 才是好看的书 任何书从头装到尾 那叫幻想 仅个人观点 不喜勿喷
拉拉唬 6.3/10
打个7分吧 还可以 最后结局是太快了 有点烂尾了 不过很多剧集都这样
刘昊 6.3/10
读完这本剧集心情特沉重!天灾人祸!通过几代人牺牲,风险,一切都过去了!只有强大的国家,才能过上安稳的生活!
洋CY 7.5/10
卡洛尼/莉莉安娜·卡薇妮的诗词功力很了得,文采斐然!宿命论之类的更像王度庐,而非近似的金庸古龙,看惯金庸那种合家欢,卡洛尼/莉莉安娜·卡薇妮表露的苍凉感更盛!
Jack_SHIMAO 6.3/10
琅琊榜是一部好剧,麻烦大家不要因为某个人而故意打低分😭😭😭😭 胡歌才是金陵城最明亮的少年林殊!
蔡七七 8.7/10
感觉会是马思纯喜欢的青春伤痛文学,故事本质其实非常老套,但细微之处还算可以吧…
Pjs 7.4/10
偶尔在抖音有刷到视频,是我比较喜欢的都市剧,今晚浅浅看了一点,整体感觉非常不错,作为一名社畜很多情节真的很能get到,真的是一部非常难得的接地气的职场都市剧,色调整体温暖又明亮,演员选的非常合适,会继续追下去的!!
Ryou 6.3/10
我其实什么都没看进去。人一辈子还是在不断反问自己三个问题,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去哪儿?
好孩纸 5.1/10
企业转型,自我革命,重树企业文化是件有挑战性而且令人痛苦的事情。
妍大猫 6.4/10
“用尼采的话说,‘我就是那必须一再克服我自己的东西’。人保持其自身,靠的不是墨守成规一成不变,正相反,人在他出神忘机之际是他自身,就像玫瑰在绽放中是其自身。”墨守成规,一成不变,即是芸芸众生的沉沦,似乎对什么都关心,却并不专注于任何事情。 思考,议论,求道,丝毫不增益我们关于世间事物的认识。哲学本不是要增益知识,而是增益元气,增益自身直面世界,变化,虚无的勇气。 海德格尔讲的“畏,而后无畏”,佛家讲“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勇猛精进”。人存在,做事,劈柴担水,洒扫除尘,在直面着的将来中,把自身所是的历史和命运整个承担下来,在短暂的存在中有所作为,在作为中体认到的,分辨到的,感知到的自己,才是本真,自由,独立,超越的。靠不到上帝,靠不到子孙,人归根到底,是他一个人。 像梅花那样在春风中出苞着,像自然那样升腾变化地涌动着,在“本来无一物”到来之前“时时勤拂拭”着,就是自己着。 年青时读到的道理,要用一生去践行,也好在,读到的是这样的道理。明白前面的路要怎么走,到底是幸福的。
宋晓玲 8.7/10
热巴龚俊宇宁这部剧颜值绝对顶配,就连配角颜值都是美帅的,上海影视剧演员,演技就是好,剧情紧凑,越看越想看,很是喜欢,下饭剧必备,推荐更多人看
源若初见 8.6/10
灼灼桃花十里,我却只要一个你 对于现下流行的事物,我总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就像三生三世,错过了剧的热播,错过了电影的热映,在如雷贯耳的好评之下,忍不住摩拳擦掌,于是便拿来剧集一读,以解心头之痒。 最近读过一首小诗,据说是一位英文老师写给妻子的情诗,放在这里,感觉甚好。 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ld.Sun, Moon, and You.Sun for morning,Moon for night,and You forever. 有人把这小诗译成了中文,更觉惊艳。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一想到这朝朝暮暮的爱恋,心里立刻变得暖暖的。恰如白浅与夜华,这跨越三生三世的情缘。 三百年前,她是凡人素素。在俊疾山上救了变成小黑龙的夜华,二人心生情愫,对着东荒大泽拜了天地。一向持重冷漠的九重天太子夜华君尝到了爱情圆满的味道,欲舍下天族太子之位与素素长相厮守。可谁知怀了仙胎的素素无意中走出了他设下的仙障,一眼被天宫发现,夜华只得将素素带到九重天上。夜华深知天宫的规矩,为了保护素素,他在天宫刻意与素素形同陌路。可是素素不知啊!偌大的一揽芳华,满园的桃花,可是她,却左右都等不来心尖上的那个人儿。一直暗恋夜华的素锦故意让素素以为夜华真正喜欢的是她,还设计陷害夺了素素的双眼。素素心灰意冷,在生下阿离之后便跳下了诛仙台。此为一世。 阴差阳错的,诛仙台下的戾气劈开了素素额间的封印。原来,素素本不是凡人,而是化为司音上仙的青丘白浅在封印鬼君擎苍时,被擎苍种下了封印,敛去了容貌记忆和周身仙气,才化作了凡人。而她与夜华的虐恋,则是她飞升上神注定的情劫。只是这情劫,让她失了一双眼睛,更碎了她的心。她义无反顾的喝掉折颜的忘情汤药,把前世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从此,俊疾山上的素素不过是青丘之国白止帝君的幺女白浅上神的一场梦。 只是白浅不知道的是,当年素素被剜去了双眼,却是由夜华代她受了三年的雷刑。素素跳下诛仙台时,夜华生无可恋,也跟着跳了下去。沉睡了六十多年醒来,却是万念俱灰。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劫缘劫缘,劫熬过了,便该是缘了。三百年后,奉着一纸婚约的白浅与夜华在东华水君儿子的满月酒上重逢。小糯米团子那一声软糯糯的“娘亲”,喊的人心肝儿直颤。见白浅全然不记得前世的过往,夜华与阿离干脆搬来了青丘与白浅同住。可是十四万岁的白浅只当五万岁的夜华为晚辈,在经历了多少坎坎坷坷和生离死别之后才终于明白,原来,这个人,早就在自己心里扎下了根。幸好幸好,夜华只是拿父神的元神生祭东皇钟,而他自己沉睡了三年便醒来了。白浅和夜华,终于迎来圆满的结局。夜华最后那一句“浅浅,过来”,竟让人不觉中朦胧了眼眶。此为二世。 所谓三世,只因夜华与白浅的劫缘理应追溯到前世。那时的夜华并不是夜华,而是养在墨渊元神中的魂魄;白浅也并不是白浅,而是化了男儿身的墨渊的十七弟子司音。夜华本是墨渊的胞弟,因母神怀孕时补天动了胎气,只保住了墨渊,于是父神为小儿做了个仙胎化为鸟蛋藏在昆仑虚后山,把小儿的魂魄养在元神中。待父神母神混沌归天后,夜华的魂魄就在墨渊的元神中沉睡。直到墨渊大战鬼族擎苍,用元神祭了东皇钟,司音一直在墨渊的尸体旁边哭喊,没能唤醒墨渊,倒是唤醒了沉睡的夜华。于是,就有了这于红莲业火中刹那而生的劫缘。被唤醒的夜华一直在修补墨渊的魂魄,直到后来天族的一位妃子误食了这颗鸟蛋,夜华才投胎做了天族的太子,这才有了后面这许许多多纠葛与情缘。 当然,整篇剧集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每一个都有他们自己鲜明的个性,每一个人的经历也都让人揪的心疼。墨渊,白浅的师父
无界 7.4/10
原名Class: A Guide through The American Status System 其实Class应该翻译成阶级的
dong宝 5.1/10
因为想换换脑子,读点轻松的文字,无意间发现了这部剧。开始读起来特别提心吊胆,因为不想看到任何一点点男女主经历误会或是磨难才能最终走到一起的情节。 但是,看着看着就逐渐放心与释怀了:从头到尾都是“甜甜的&暖暖的”的小清新风格,偶尔加上一些逗比情侣对话(以书签🔖收藏)以及引起共鸣情节(以想法💡输出),我就被彻底圈粉了!!!😍 喜欢这样纯粹的情节和文字,更喜欢这样简单·平淡·美好的情侣相处模式。下一部《皮肉生涯The Skin》,在向我招手...
追梦的孩子 7.5/10
《皮肉生涯The Skin》祥子,孤儿,从乡下到北京。一个没文化有理想的年轻人,脚踏实地的奋斗过,乐于助人的生活过,最终抵不过一连串的挫折打击……从此改变了人生态度,等同于行尸走肉。正如马塞洛·马斯楚安尼先生在书的结尾所描述的“祥子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他不再有希望,就那么迷迷糊糊地往下坠,坠入那无底的深坑。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因为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了去。他只剩下那个高大的肉架子,等着溃烂,预备着到乱死岗子去。”。书中故事耐人寻味……人若没有思考、没有目标,没有责任、没有爱,那就是把自己驱逐回到野兽里去了。
马克禹 7.5/10
男主和女主的价值取向真的有点颠覆我的认知,那么正向的一部剧拍成了啥?这是在消耗我们的消防战士啊,真的不理解!!
芥蓝 5.1/10
古语说“杀降者不详” 但一切不美好不应该由布鲁诺承担 我相信生命中最后一刻布和什手拉手是笑着闭上眼的吧。
萤火虫虫 9.8/10
比较失望,人设和情节都有些太浮夸了。山影的作品并不是每一部都能称为神剧啊...
Dear-Dachui 🧶 6.2/10
人生很长,要一直努力,才能一直有收获。 命运这东西比想象中的还要残酷,要提前做好准备,才能有备无患。 超温暖的剧集~
艺燕 6.3/10
看剧笔记跟读后整理等方法,以及输出方式可以试试。同时在不断的尝试中寻找自己的方式
唐文 9.8/10
人生不过一念间,苦也一天,乐也一天,何乐而不为,但说的容易,做到难。书中南怀瑾先生用国学经典解读儒、道、佛法,给我们的人生以启迪,人生短暂,注重脚下,学会放下,过好当下。
蔡政贤 6.2/10
男帅女美,演技绝佳,氛围到位,剧情超爽。
鹅有超能力 9.9/10
这部剧很搞笑,都同时也很震撼。它是第一本让我想到永生之人必将面对的结局——不得善终。连强如神王,也无法让所有人不会死。甚至神的死亡就是真正的死亡,连复活的机会都不存在,这让我每次读它的时候,莫名的有点哀伤。总之,它的脑洞十分之大,能让你笑,也能让你哭。
shinl 7.4/10
已经很久没看穿越的剧集了,一开始冲题目看的。开头的场景太普通,普通到有点不想看,但自从穿越回98年,36岁的赫回归见到17岁的刘大志,和卖豆芽的陈小武,表妹叮当,心中女神微笑,男神加学霸陈桐一起再次经历当年的种种,越看越有味。 看完全书,回头再重读一下开始的“忙,盲”,才体会到编剧的用意。 情不自禁想起自己的当年,很多人年少轻狂时根本没有感觉到珍贵而没有珍惜,很多事因为无知而无畏,也因无知而胆怯,成为终身遗憾。 谁的青春不迷茫,谁的少年不张狂 你我都曾年少过,但愿心中无遗憾 皮肉生涯The Skin……
牧野星辰 6.3/10
明明写的是徒步探险登山越野,有云南西藏羌塘的壮丽风景,有猜忌有悬疑,却取了一个没半毛关系非常劝退的言情剧集名…… 虽说最后1/4变得有点魔幻了但整体还行,看霸气女汉子和钢铁直男强强联手还是挺赏心悦目的。
刘英琪 7.4/10
这是一本值得反复观看的科普影视作品,充满历史与哲思。身处信息时代,万物皆比特,信息为王。
南风北巷 7.4/10
3.0。剧情注水、三人行不来电、各种没用的贫嘴瞎扯淡、特效网大质感,鬼吹灯作为一代最强IP,也彻底完犊子。
琼子 9.8/10
翻译的还凑合吧。 洛老爷子是真的牛逼。 不说了,我准备去密斯卡托尼克大学读研去了,祝我好运
梅子金黄 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