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解除了一船乘客的危险。搞定之后,他又来骂我,说我哪里不好去,非要来这个鸟不拉屎的百慕大。
看吧,就是这样,敖炽这个男人,总是教训着,总是不耐烦着,总是叨叨着,有时我真会怀疑我嫁的不是东海那条孽龙,而是著名的啰唆帝唐三藏。你能想象一个当年可以对我武力相向,暴戾如刀锋一样的“恶徒”,身上竟然也藏着这么婆妈这么割裂的一面么?我是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的,而且我将这种不适应归结于新婚综合症,虽然我跟他认识了这么久,但现在。一段加诸在我们彼此间的崭新关系,不过还在蹒跚学步。
我们本质上早就习惯了“一个人”,而一旦跨入了“婚姻”这玩意儿,任何事便都要乘以二了。我跟敖炽,尚需时间去习惯。
但,尽管他抱怨,尽管他啰嗦,可是这两年来,不论我们去了哪里,不论他表现得有多么不情愿,可只要是我想去的地方,他一定会陪我去,只要是我想吃的东西,不管是在地球的那个犄角旮旯,他都会弄来。
结婚之后,他一直有个习惯,睡觉时一定要抓着我的受。
他说,等哪天抓着你的手像我的手抓住你自己的手时,说明我们之间之剩亲情了。
他白眼一翻,说,这样说明,你已经是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想扔都扔不掉了。
肉麻的歪理,他还能说的振振有词。
“我只是不想一醒过来,却发现你不见了。”说完歪理后,他含糊地说了这句话,便把头深深埋在枕头里, 鼾声如雷去了。
我看着他的睡脸,笑了笑。
一直以来,我的手一到冬天就会冰冷,好像总是无法自行制造温度,但,自从结婚之后,哪怕是冬寒料峭,我的手再也没有冷过,因为,它们总是常常被包裹在 敖炽永远温热的大手掌里。
哪怕是现在,在飞机上打个小盹儿敖炽还是习惯性抓着我的手。
我们大概越来越像一个普通的人类夫妇,在世界各地游玩时,我们规规矩矩地买机票,住旅馆,正常使用各种交通工具,跟人讨价还价,甚至吃完饭还会不依不饶地找商家要有奖发票,一不小心刮中五块的话,我们会高兴得像个疯子。除了极个别特殊场合,需要我们露一点点“本事”之外,我们自己都快忘记我们是一对神藏法术的“异类”了。
我转过头,看着窗外掠过的云朵,大约再过俩个小时,我就可以回到那座我离开了快俩年的城市了。
到任何一个地方,我都是用“去”,唯有浮珑山与这座叫忘川的城,我会用“回”。
家,才是用来“回”的。
我的“不停”还在忘川城的那条小街上。我计划回去看看,然后往上一段时间,也许还可以把那帮聒噪的妖怪们叫来,大家开个茶话会?啊,还是不要了,如果它们知道我回来了,不知又会给我招来什么奇奇怪怪的麻烦。不过,我恐怕得抽空去见见我那个干侄子钟小魁,这小子曾发过邮件给我,字不多,却让我深刻意识到一个正处于青春迷茫期的少年,很需要我这个干姑姑当一下烦恼回收站。等等,还有九厥那个老东西,前些日子听说他也要结婚了,还让我准备好大红包,这真是天大的八卦!谁能这个高要求高眼光的老男人甘心走进爱情的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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