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抓住枪扎着马对准对方,颤声哆唇的威吓:
“别别别开枪……”
“你开开开枪我我也也开开枪……”
“你你你小心心点别乱说开枪……”
“你先放下你的枪我才放枪……”
两人都不肯先放下枪。
这一闹,两人越发神经紧张。
谁也不敢放弃自己手上的武器:
三美自是不肯弃枪,何况他已占了上风,而且人多势众。
哈森更不能扔掉手上的枪。他已身陷重围。枪是他身处汪洋中的唯一浮本。
在这种一触即发的情形下,双方很容易便会“走火”:
不,只有一方。
——因为哈森只有枪,没有子弹。
空枪又怎会走火?
这种情势,哈森是有苦自己知。
另一个知道这种苦况的,当然是骆铃,也许她还可以想点什么办法,但而今亦给人胁持的。
哈森这越发坚信:女人是不行的!
——不管是什么“六人帮”、“四人帮”甚至是“一人帮”,女人不行就是不行的!
女人可真累人!
至少,而今就几乎累死了他!
——而且,看来不只是“几乎”,而是真要累死他了!
就在这是,“砰”的一声,门又给憧了开来,四五名大汉,簇拥着一个人(即是前有人为他撞门、后有人替他关门的)走了进来。
这些人一出现,哈森就绝望了。
他完全感到彻底的断绝希望了。
因为进来的那个前呼后拥的中心人物,就是头发梳理得光光滑滑、身著当地宽领多口袋。衫尾不塞人裤头内的“部长装”大老板。
张福顺。
他也来了!
而且是率众而来。
哈森知道已完了。
玩完。
有两名彪形大汉,一直掩护在张福顺身前,就算哈森枪里有子弹,而他又意图向张福顺开枪,那一定不可能一枪命中。
只要一枪不能命中,那就完全没有机会了。
团为张福顺身边的保镖,至少有两人是手上有枪的。其中一名状若日本扫财猫(以大黑天菩萨招手姿势)大汉,一进来,枪已指着哈森的额。
何况三美的枪口,正对着哈森。
更何况哈森手上的枪,根本没有子弹。
“你身为警务人员,私闯民宅,我杀了你也不必偿命!”张福顺大剌剌的说,“而且,三美既然入得了这间房,就一定通知了我,你还敢顽抗!?真笨得可怜。”
他像判官殿下了判断:这么笨的人,早就该死了!?
“慢着”哈森硬着头皮恐吓了回去,“警署里至少有七十位同事知道我来这里,你敢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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