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软弱,所以在外力和器物的击打下更容易产生难以忍受的痛苦。刑审之道是要受刑者在尽量小的伤害下被摧毁意志,特别是不能出现危及生命的伤害,那反而会让受刑者故意对抗以求解脱。被“四分扯马扣”吊起的裴盛第一天遭受到“逆鳞蟒鞭”和“麻花扁棍”两道刑法。那些军刑官很有经验,每一鞭、每一棍都准确地打在裴盛最敏感软弱的身体部位,但他们又并非一下就将他打得皮开肉绽的。因为那样短时间中就会因为伤害而麻木,反而淡化了疼痛感。他们的用力很是恰到好处,而且力道始终不变。在这样的击打下身体只是不断地留下血痕,连表皮都不会破,但其实表皮下面的血肉组织此时已经开始破损、肿胀。看似力道不大且始终如一,产生的疼痛感却是越来越强烈呈递增状态的。试想从击打皮肉到击打肿胀的皮肉,再到击打肿胀得越来越厉害的皮肉,那痛苦肯定是不断递增的。一天下来,裴盛高声惨叫不绝于耳。但叫归叫,却始终没有吐出一个字,反倒是累得那几个军刑官一身臭汗。出现这种结果李弘冀和韩熙载、冯延巳都不感到意外,如果说这个刺客一天中就被棍棒和皮鞭打得招供出些什么来,他们反而会觉得不可信。因为这不是个一般的刺客,否则不会被派去执行那么重要的刺活儿。而且这一天的皮鞭、棍棒与李景遂二十几天的荣华富贵的刺激度相比差得太远,要是这个刺客的意志连这都抵受不下的话,那他早就应该被李景遂拿下了。所以一切才刚刚开始,虽说是用重刑来得快,那怎么也是需要几天过程的。第二天继续,仍是用的这三招,打的还是那些部位,不过疼痛的程度和第一天又有不同。过了一夜,看似给裴盛缓了口气,其实是让打伤的部位在一夜之中尽量发作。所以第二天早上肿胀部位已经油亮发光,所有血痕已经发紫发黑,稍稍碰一碰便会疼痛入骨,更不要说继续以“逆鳞蟒鞭”和“麻花扁棍”击打了。但是第二天裴盛仍然在大呼小叫中坚持到晚上。这一次李弘冀知道不能再等一夜了,第一夜发作的伤势基本已经是将这两种刑法的疼痛感推到了极致。如果第二天没能让裴盛屈服,那么再过一夜也就只能这样,甚至会让他开始使用这种疼痛。所以李弘冀让几个军刑官连夜继续,轮流出手,势必要将“逆鳞蟒鞭”和“麻花扁棍”的效果完全发挥。
差不多到二更天的时候,李弘冀决定停止。因为所有击打部位的肿胀都已经爆裂开了,此刻已经有很大程度的麻木替代了疼痛。所以再打下去只是单纯的伤害,并不能用疼痛击垮裴盛的意志。第三天没有再打,那几个军刑官开始给裴盛舒展筋骨。棍棒和鞭打没有作用,而且最为有效的身体部位已经打得血肉爆裂。就算要打的话也该让伤口恢复一下,疼痛感重新回归后才采取这种方式。舒展筋骨相比而言要比棍棒击打要安静,对于军刑官们来说也相对轻松,但是对于裴盛来说却是痛苦更胜之前。军刑官们用了两种刑法,这两种刑法都利用了“无极渊”中现成的刑具,“大夹棍”和“拧布桩”。夹棍军营中也有,但一般都是小夹棍,也就是用来夹压四肢的夹棍。大夹棍是用来夹压身体的夹棍,不但大,而且制作很巧妙,可以对胯骨、腹部、肋骨、胸骨这四处进行夹压。在夹压肋骨和胸骨时,可以将双臂一同夹入其中。不仅让胸骨、肋骨和手臂遭受夹棍的夹压力道,同时使得手臂与胸骨、肋骨间产生相互挤压的作用,造成额外的巨大痛苦。“拧布桩”军营中没有,但是军刑官们经常会采用一种与之类似的徒手方法来折磨受刑者。这方法是将受刑者身体固定,然后将受刑者的一只小臂裸出,两个人抓住小臂的上下段,然后同时用力反方向拧转,就像拧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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