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在脸上的被单被一翻而下,她轻轻地冷哼。六音叹气,“是啊,我被你们宠坏了,什么也没有带,就出来了。”他做悲哀之声,“出了门,才知道处处都要用钱,既然没有钱,我就只好餐风宿露,茹毛饮血,过野人的生活。”“胡说八道!”皇眷突然想起一件事,一个可能,“那个——铃铛呢?”他长年累月系在身上的那个玉铃,不会给他当了吧?六音装傻,“什么铃铛?”“那个芙蓉花接纹的玉铃。”皇眷凝视着六音,“你曾经很喜欢的,不会——变成了哪个酒楼里的糖醋排骨或者八宝田鸡了吧?”六音笑,“我记得你很讨厌那个铃嘛,有次乘我不在,你故意把它摔在地上,企图要砸烂它,别以为我不知道,早有别人告诉我了。”皇眷脸上微微一红,低声道:“可是我后来捡回来了。”六音忍不住笑,躺在床上笑得差点一口气换不回来,“我知道,哈哈,跳琵琶扇的小桃告诉我,她看见你凶巴巴地把那铃往地上砸,然后铃还没有落地,你又捡回来了,动作快得她眼花,直以为她自己在做梦。说你,砸铃的时候凶得什么一样,捡回来的时候像捧着个宝,小心翼翼地放回我衣袋里,哈哈,笑死我了。”皇眷哼了一声,“你的人,和你的铃铛一样讨厌,吵得什么似的。”“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六音也皱皱鼻子,哼了一声,“你如果不是心里胡思乱想,怎么会觉得吵?我就觉得它好听得很。”皇眷再哼了一声,“只有你这么无聊的人,才会觉得它好听,那么大的人了,还玩铃铛。”
“那么大的人了,还问人家铃铛哪里去了,不知道是谁比较幼稚无聊?”六音大半个身体不能动,却抬起左手在怀里摸出个东西,往皇眷手里一塞,“那,你喜欢就给你,别弄丢了。”皇眷手里一暖,六音塞给她一个熟悉的东西,还带着六音的体温,温暖一直从玉铃上传到指尖,再传到心里。她没看,紧紧地握着,一直到玉铃上的温暖完全被她手心的温暖所同化,才慢慢张开手。手心里一个雕功精细、纹着芙蓉花团的玉铃挡,她的手一颤,它就叮咚轻微地响,不明白为什么六音可以把它揣在怀里,却不发出声音。看了一阵,她打开一块锦帕,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为什么不戴起来?你戴——”她停顿了好一阵子,才极其不情愿地接下去,“你戴着,比较好看。”六音看着她像收着什么宝贝一样收着玉铃和那落在玉铃上的温柔的眼光,突然心里温暖得没有一块地方不舒服,他其实对自己很满意,他名也有,利也有,艳福——是经常多得令人难以消受,作为一个喜欢享受度日的慵懒男子而言,他早已经什么也不缺,别人要花费一辈子也追寻不到的东西,他挥一挥手就会自动落在掌心里。这样的日子,闲适富有,却也缺乏了一个人,人生最精彩最有魅力的地方,他从未遇到困难,因而从来也没有用过心去追寻过什么。一直到见到皇眷,莫名地,他就是喜欢她,喜欢她的高傲,喜欢她的美丽,喜欢她常常口是心非的别扭。他才开始真心地想要得到一份感情,一份温暖的契合的感情。可是她不响应,她逃走,她拒绝,所以他就追寻,一切都很简单,没有什么道理,就是如此发生了,然后继续地,仍然在发生下去。这三年,他的容颜憔悴,不复三年前的风采,但是,他的心没有憔悴,他仍是六音。就好象他仍爱着皇眷的心情一样,改变的只是外表,而不是人心。更愉快的是,他知道了什么是冷,什么是饿,而如今,他更知道了,什么是皇眷。为什么会喜欢她,理由早已忘记,惟一记得的是,她这样小心翼翼地收起他给她的东西的样子,温柔、可爱,而且,认真得好可笑。“我系铃铛的带子给马扎走了。”六音无辜地道,“而且,我已经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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