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祸朝夕

四、终夜惊魂草寂寂

房子没有用砖头去盖,居然只用了木板。

碧蝠!

两个人被困在屋中,萧守红淡淡地道:“你打开一个窗户。”

公孙朝夕吓了一跳,“干什么?”

“杀蝙蝠。”她居然神定气闲,一提玉剑,冷冷地说,“我正愁想不到办法把它们赶尽杀绝。”

公孙朝夕一瞬间躲在她身后,“你确定你不会放过一只?”

“你放心,我剑下要是错过一只,萧守红与你殉情!”她居然嘴角微勾,做了冷淡的嘲笑,“你开窗。”

公孙朝夕听到那句“殉情”,立刻就去开了窗。

“扑啦”一下,屋外不计其数的绿色蝙蝠一下拥了进来,萧守红玉剑盘旋纵横,守在窗前,只听她剑下如劈重物,“劈里啪啦”顷刻间窗口处溅了一地血肉模糊的东西,有些一时未死,还在“叽叽喳喳”地叫,就像老鼠一样。公孙朝夕躲得远远的,连他都看得有些恶心,但萧守红一身白衣溅满蝙蝠血,却脸带冷笑,继续绞杀碧蝠。

小守红儿骨子里好胜。公孙朝夕边看边叹气,小守红儿自己不明白,她其实更像个疯婆子而不是绝世仙女,她本性果断绝情,从她数次出手都可以看出,她在危难之际就会浑然忘记仙女守则,变得狠酷老辣,定局于刹那之间。矜持冷淡绝不是萧守红的本质,她是个酷烈的女人,只是她自己不知道。

他双手抱在胸前看萧守红杀蝙蝠,勾起一个淡淡的笑,如果给她一把菜刀,杀蝙蝠的效果要比玉剑好得多。

其实发狠的小守红儿比较聪明,虽然有点儿不够美,但比较像他公孙朝夕会喜欢的女人。这几年来,除了几个朋友,他难得对谁那么好过,偶然觉得也有些过火,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因为她很美吧,但常常也觉得,咬牙切齿的她比较可爱。

略略一失神,那“劈里啪啦”下雨一样的碧蝠少了许多,外边传来尖锐的呼啸,驱使碧蝠的人眼看围攻无效,把碧蝠招了回去。窗口外依旧云清碧树,但窗口处堆了半个窗口高的蝙蝠尸体,多半还未死绝,仍在垂死挣扎,观之无限恶心。萧守红凝视窗外寥寥几个人,天犀剑上滴落碧蝠的血,她却无暇擦去。

窗外站的是三个人,一个身材矮小,犹如十二小童,穿的却是锦衣华服,头戴金冠。看他头戴的那个可笑的金冠就知道这矮子便是鄙夫王钱衰灯!他左边站的红衣美女正是“一枝浓艳”古心心,右边站的白衣男子便是“白将军”白星汉。白星汉手里提着李艳芳被碧蝠吸血而死的尸体,一把摔了过来,“啪”的一声骸骨碎裂在茅屋外,把屋里的萧守红吓了一跳,面上勉强保持镇定,冷冷地看着那三个人。

这三个人,无一不是江湖上赫赫有名、令人闻之色变的魔星。

她的武功虽然不错,却是万万打不过这三个人的。

要如何又杀碧蝠、又逃命,当然——她在心里叹了口气——又岂能带公孙朝夕逃命?那家伙神通广大,在这个时候,她竟隐隐期待起他会有什么出人意料的救命绝招了。

“里面的人,钱宫主有请,请出来。”白星汉的声音低沉有力,隐隐有一股威势,看到李艳芳的尸体,他当这屋里还有什么世外奇人,语气倒也客气。

“你看到钱衰灯脚边那个袋子没有?”公孙朝夕躲得远远地说,“那就是装碧蝠的袋子,把那袋东西弄到手,你就够英雄侠义,就是拯救这山头附近的野人于碧蝠嘴下的女侠……”

萧守红眉头一皱,公孙朝夕继续说:“假如你能弄死那袋碧蝠,我们就可以往这洞里一跳,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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