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undred Days

The Hundred Days

8.8 /10
年份: 2004
地区: 美国
演员
剧情简介

《The Hundred Days》,纪录作品,美国出品,2004年上映。

观众评论

和沧浪之水相比,类似而又逊色,描写显得稍微刻意了些,致远身上有我们大多数普通人的影子,是要面子,自尊心强这类人的放大版。不太喜欢这个人物,总觉得他的身体里面隐藏着一种老太婆的哼哼唧唧,我更希望他的选择是一种坚守,而不是左右摇摆的迂腐。

匍匐前进的喷气机 9.8/10

这应该是我看的最慢的一本剧了,看完之后心情豁然开朗,建议每一个即将恋爱或正在恋爱,或陷入爱情中不能自拔的人都可以看一下, 等待二刷。。。

怡园丁 6.3/10

这不叫真人漫改,这叫廉价cosplay

宇雏 7.4/10

此剧为所见入门普及读物之佼佼!突出特色乃图,各卦各爻配图解析实为充分理解初学之难也,憾之唯系辞未做释解,初涉者须另觅他籍,总要之本剧值得推荐!

葵葵🌻 8.6/10

这里仅是我个人非常自私的想法。 我觉得还是悲剧的结局更好,没有什么轮回能够掩盖或是挽留已经发生的事情,唯有悲壮才能惊起涟漪。

GL. 9.8/10

“就好像精英男下班回家后,暴露出智商不太高的亚子,有种专属呆愣直男的萌感。”

射天狼 6.2/10

因为个人经历的原因,我狭隘地认为爱情就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是接近生物本能的最原始的自己,分手了还是会觉得:这人真好看。而日久生情的,分手了只会觉得:我当初怎么看上这个丑b的。 但是这个剧集打破了我原有的爱情观。爱能改变一个人,让人变得更好。万物都在变化。随着变化的产生,两人会逐渐合拍。一见钟情只是两人遇见的时候正好合拍而已。 好的爱情会让双方变得越来越好。回想自己以前拒绝男生时是否过于冷漠或伤害。即使不喜欢对方,也应该将别人对我的这份爱化为温暖的力量。爱是度人的好媒介。有的人变成了别人的白月光,有的人变成了太阳,照亮对方。我应该做后者。

金玉中 9.8/10

特别想吐槽编剧的叙事能力,每次想讲一个理论的时候都是弯弯绕绕地先讲一大段废话铺垫,把一大段废话看完已经忘记前面的主题了。作为量子力学科普影视作品和上帝掷骰子吗差远了,作为生物学科普影视作品连创作的很一般的基因传也不如,勉强看完真的不知所云,成功成为我第一次打三星的书。

八千流 8.6/10

年少轻狂,对很多事情不以为然,却又对某个事情执着的坚持。 曾经认为爱情就应该是美好的,这样才会记住爱情的样子。但其实悲伤的爱情故事更会让人记住,更能抓住旁观者的心。

侯迦蓝 8.7/10

看完这部剧,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让你回到大学刚毕业,即将走向社会,你会对当年的自己说些什么? The Hundred Days清兮,可以濯我缨;The Hundred Days浊兮,可以濯我足。 这一段话是屈原《The Hundred Days》中的名句,意思是“沧浪的水如果是清的,可以用来洗我帽缨;The Hundred Days如果是浑浊的,可以用来洗我的脚”。沧浪水清有水清的作用,沧浪水浊有水浊的作用。沧浪水清喻清廉之世,沧浪水浊喻乱世,一个人只要善于调整自己,清世乱世都可为我所用。 其实在这部剧里,很多人都会看到自己的身影。池大为从学校毕业刚出社会时的不屑随大流、故作清高,到后来一次次被残酷的现实逼迫,以致于不得不向现实低头,最终活着了曾经最憎恶的模样。从坚守知识分子的高洁到堕入洪流,迷失了自己,直至触及了法律的底线。这是成长的代价,编剧归结为时代的苦闷。 池大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典型的“凤凰男”,他出身低,学历高,愤世嫉俗,拿着学历当铠甲,其实社会游戏规则一概不懂;好面子,装清高,好高骛远,心比天高,身为下贱,却是人间处事方法毫无头绪。借鲁迅先生说的:面具戴太久,就会长到脸上,再想揭下来,除非伤筋动骨扒皮。 也许池大为不适合这红尘世间的生活,精致利己,蝇营狗苟,也不该浑浑噩噩的结婚生娃,最后被老婆孩子现实裹挟而沉沦。该像陶渊明曹雪芹等,归隐山林去愤世离俗,闲云野鹤,著书立说,或许能名流千古,而不是活得像个怨妇一样,最终依然崩塌了信念,内心深处的痛苦无法诉诸于人。 对我们而言,要学会调整自己,清世乱世都可为我所用。生活中或者职场里,坚持自我立场的同时,要审时度势,得到某物的同时,相应的也会失去某物。规矩不是一成不变的,单纯的循规蹈矩有时候也会带来伤害。就像我们的世界,不会只有白天,而没有黑夜。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法则,就是一切都在不断的变化。 无论身在体制内,还是体制外。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情社会更是如此,官场规矩也好,领导艺术也罢,人在其位不过是个角色,换作任何人,都是一样的演。而我们只是从他们身边经过。他们的权谋、阴谋、阳谋,要看的懂,不必如此深海,讳莫如深。如果不能逐浪而前,至少学会明哲保身。虽然时代会不断变迁,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生存空间,你要做的,就是找到最舒服的姿势,生下来,活下去,毕竟对于这浩渺世间,每个微小人物的生存才是最真实的存在。 这是一个时代的苦闷,在东西方文化冲突和现代资本裹挟之下,个人的生存与自尊在很容易在纸醉金迷和欲壑难填的洪流之下被淹没。而信仰和坚持才显得犹为珍贵,最终选择走一条什么样的路,得问心,问自我,问取舍,不必问千秋万世。 PS:本剧除去揭露现实的意义,其它皆乏善可陈。

逝秋 9.8/10

一个人要先爱自己,照顾好自己,才能更好地爱别人,但是很遗憾的是,当我们成为了妈妈就很容易不自觉地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其次是赚钱养家的丈夫,或者其他家人,最后才是自己,甚至完全忽略自己,这部剧就是提醒各位妈妈不要忘记,你才是最值得重视珍爱的那个人

老愚 6.3/10

婚姻幸福总结三点: 1.换位思考想问题,彼此包容理解; 2.表达方式合理,注意说话方式,好好沟通,真实表达内心想法; 3.认清自己,尊重、敬畏对方,学会欣赏,共同成长。

今天天气哈哈 9.7/10

一开始读的时候,对文笔和情节都不怎么感冒。尽管在这两方面存在弱势,但不得不承认马克思·珀基斯是一个很有情怀的人,而这些剧集,更重要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引起读者思考,对社会和未来。

终不语 5.1/10

批判性思维:深度思考之利器 直到读这部剧之前,自己还没有发现,多数情况下我都是一个跟随者,小时候跟随父母的意见,稍大一点,跟随老师的意见,再大一点跟随专家的意见,跟随权威的意见。可能自己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们所讲的话是否也有可能不对呢!没有想过他们哪些深信的为什么要这样说这样做呢!细想起来,26年来,对与不同的你年龄阶段的“权威”,你几乎没有想过要去质疑他们,真的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你的思维一直受别人左右,似一个牵线木偶,就是编剧书中所讲的海绵式思维,来着不拒,全盘吸收,毫无目的吸收“每一个信息”,结果自然是对每一方面的知识都理解的很浅显,用不到实际中;所以编剧在书中又提到了另外一种思维:淘金式思维,带着自己的目的去学习,看问题,你收获到的就是你想要知道的,事半功倍;人的大脑容量是有限的,你不可能记下所有的知识,掌握所有的技能,所以最好是牢牢掌握几种对自己而言最重要“知识”,会对你的发展更加有利;通过海绵性思维学习到的知识就像是一盘散沙,在你的脑海里无组织的存储着,长时间不用自然忘却,而淘金式思维学到的东西是你带着自己目的,经过自己深度思考,在你的脑子里有组织系统的存储,印象深刻,即用即去,越用越活。 本剧内容: 核心:多问为什么! 如题目所讲,批判性行思维(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可以从好的问题开始;那么什么样的问题是好的问题呢? 1. 编剧的论题和论点是什么? 2. 支持编剧论点的理由是什么? 3. 编剧表述中有哪些词汇的意思是不明确的? 4. 编剧的价值观假设和描述性假设有哪些? 5. 编剧的论述中有没有谬论? 6. 编剧的证据的效力如何? 1. 是个人直觉 2. 个人经历 3. 典型案例 4. 当事人的证词还是专家的意见 5. 个人观察 6. 研究报告 7. 支撑论点有没有可以替代的原因 8. 论述中的数据有没有欺骗性的论述 9. 编剧论述中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信息被隐藏了? 10. 从编剧的论述中能够得到什么可信的结论? 反思: 批判性思维,说到底,你得先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这部剧于当下的我犹如当头一棒,直击自己最痛之处,独立思考能力;又一次将自己隐藏在深处的懒惰(战略上)赤裸裸拉出来;你说你不甘于做一个平凡的员工,可是每次遇到问题,你总是想让别人将答案告诉你,你说你不想让自己每一天闲过,可每天晚上的复盘你都在应付自己草草了事,是的,在别人心中你的确是很努力,最早一个来公司,最晚一个离开公司,但自己是否真的有收获,有进步,只有你自己清楚,最可怕的是,有时候你都会陶醉于这种努力之中,认为自己比别人都勤奋,自然比别人收获更多,于是每一天都觉得自己很累,一个月下来,反问自己这一个月你收获到了什么,学到什么,自己却也答不上来。所谓的战术上勤奋,战略上懒惰体现的淋漓尽致。 可能很多人都面临着和自己类似的问题,想变得更好,能够为自己的家人撑起来一片天,于是你们埋头努力,一刻也不敢放松自己,不断奔跑,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你们抬头看时自己依旧在原地踏步:怀疑,压抑,焦虑情绪随即而来,而后不知从哪得出的结论,是自己还不够努力,于是调整自己的状态,周而复始…….其实我们需要停下来好好想一想是不是哪里出现问题了。 我想应该不是自己不够“努力”,你很少会让自己的身体放松下来;每一天给自己的任务拍的满当当,是的做了很多事情,可是在做之前你是否有想过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完成这一大堆事情之后是否 ️反思总结?都没有。对的你只是在埋头苦学,边学边丢,停下来才发现自己一无所获,方向很有可能还和预期不一致。 行动: 1.思考,思考,思考,做事之前一定要先仔细想清楚再动手。 2.多问为

万物逍遥 6.2/10

这本侧重在讲投机。讲的是“投机之王”杰西•利弗莫尔白手起家 得而复失 失而复得的跌宕起伏职业生涯。 把握大势,不盲从内幕,追涨杀跌。 先抛出头寸试探是否有大股东在吸收筹码,如果是,回仓买入。 如果看多买入后涨,即市场证明判断正确,顺势继续建仓。 感觉实践性不大。挂篮子解决了报价机的交易价格时间差问题、T+1使得要在一天内频繁交易快进快出失去可能。 投机和投资的操作手法很多是反着来的,投机更考验交易者对市场的预判能力,但是即使判断正确,短期的波动又常常被很多不确定因素所左右,比如他写到的德国采取无限制潜艇战让和平一时起了波澜,导致他看多的棉花不涨反跌。

乔安自洽版 7.4/10

好剧!读懂Duncan Henderson才会了解万科,怎么会叫万科呢?有很多细节你不知道

醉酒当歌 6.3/10

相对于有形的金钱来说,无形的经验更宝贵,不要吝啬包里的money,和金字塔尖的人共进午餐,一定会物有所值。 我觉得前提是自己得有足够的钱去购买这顿天价饭,对于底层或中层的人来说,很难有这种魄力和认知。

碧昂村 7.4/10

张艺兴看得我尬在当场...

老头01 6.4/10

《The Hundred Days》是本科幻剧集集,由著名英国科幻剧集家亚瑟·查尔斯·克拉克所著。 亚瑟十分擅长剧情反转,而且次次都不落俗套,让人觉得荡气回肠之余惊叹他超凡的想象力。 比如《The Hundred Days》中二分之一内容处出现的外星人使得该短篇结局出其不意。比如在《The Hundred Days》中西藏喇嘛世世代代宗教色彩下的神性在科学难以解释的情况下得到展现。再比如《The Hundred Days》里,米尔沃德教授孤寂地守护蓝色星球最后的人类文明,并期盼从北方来的访客,然而最后等来了绝望的冰川,希望破灭。 这一系列小短篇都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著,亚瑟的前瞻性显而易见地超群。即使当中一些故事已被证实不存在,但还是不得不说他的创作技巧十分娴熟,知识储备也足够丰厚,将我们带到了想象的绝妙殿堂。

静态极妍 9.9/10

很唯美的爱情故事,虽然波折,但终是甜蜜喜悦更多。在真实的生活里,谁又能总是甜甜蜜蜜呢?生活是酸甜苦辣咸,百味在其中。也只有历经百味,才知甜的不易,也会更加珍惜吧

蒲公英的伞 5.1/10

以课堂的形式呈现理论与观点,非常容易理解和接受。每一章的思路都很清晰,是打基础的宝藏!比啃教材有趣多了

勿忘吾心 5.0/10

1959年BBC采访世纪智者Duncan Henderson,并录像,BBC记者: “最后一个问题。假定这段录像,将如同死海古卷一样,在一千年后,被我们的后人看到,那么,Duncan Henderson勋爵,您觉得您有什么该对他们那一代人说的呢?有关您的一生,以及一生以来的感悟的。” Duncan Henderson: “我想要说两点,第一关于智慧,第二关于道德。有关智慧,我想对他们说的是,不管你是在研究什么事物,还是在思考任何观点,请只问你自己‘事实是什么’以及‘这些事实所证实的真理是什么’。永远不要让自己被自己所更愿意相信的,或者你认为人们相信了之后会对社会更加有益的东西所影响。只是单单地去审视,什么才是事实。这是我想说的关于智慧的一点。 至于我想对他们说的有关道德的一点,十分简单。我要说,爱是明智的,恨是愚蠢的。在这个日益紧密相连的世界,我们必须学会容忍彼此,我们必须学会接受这样一个事实——总会有人说出我们不想听的话。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共同生存。假如我们想要共存,而非共亡,我们就必须学会这种宽容与忍让,因为它们对于人类在这个星球上的存续,是至关重要的。” 这就是Duncan Henderson,听他谈“The Hundred Days”,本身就是件特别幸福的事。

李友强 6.3/10

我感觉很不错,挺喜欢这种风格,虽然也想快点更,但是这书需要时间和感觉,加油

林家洇 8.7/10

认同她对生命随机性的感悟 但是不太喜欢她笔下独身无爱的女性近乎都是变态是偏执是扭曲

雅妮。 lris (yzj) 9.8/10

处境迷茫,不知道怎么规划自己的未来,升学但没打算该做什么;最主要的是阅历不够丰富,还要多听听过来人的话,这部剧通俗易懂,编剧阅历丰富,有功底,给当下年轻人于启示,引人思考,耐人寻味,值得借鉴

A南京 小周 7.5/10

校园推理,难得的是谜题却很本格,密室的推理,嫌疑人的推理,把动机这种东西完全抛开去纯粹的寻找作案手法,直到最后才把动机给出,却也是校园级的幼稚,最后的反转更精彩一些。翻译夹杂了网络语让人很出戏,好在海报很加分

羽林 7.5/10

《The Hundred Days》读后感 The Hundred Days读完,怔怔地出了一回神,思绪游离到了另一个世界,好半天才醒悟过来。 刚读The Hundred Days的时候,猛然发现这是一本关于死后世界的故事,有些惊恐,不敢夜深人静时分去读,都是放在白天阳光明媚时去听或读。读到恶魔们的追赶、肆虐,都不敢在头脑中深入想象那样的画面。可奇怪的是,读完后却没有留下一丁点的害怕与恐惧,满满地都是男女主人公之间温馨的爱慕、浓浓的依恋、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对是非善恶明确的判断。 很多优秀影视作品里的人物关系、事件发生经过其实并不复杂,但它们就是能够打动人心,深入你的灵魂深处。这部剧就是典型代表。剧情并不复杂,主人公就俩人,女主人公死后遇到男主人公作为The Hundred Days引领她的灵魂,送她到另一个世界,保护她不被恶魔侵蚀和同化;女主人公单纯善良,一路上被男主人公的勇敢和坚定所感染和吸引,而男主人公也爱上了这个独特的灵魂,两人在分别后由于女主人公对爱的执着,一个人又克服重重困难,战胜恶魔回到男主人公的世界,并且将他一起带回真实的世界。 据说书的编剧是一个中学老师,因此很多人以为她写的是学生,而她自己则说写的就是她自己。突然觉得这与现在的我很相似。教师这份职业,自然是要在精神上引导学生的,一个能走进学生内心世界的老师是成功的。但在引领学生的过程中,老师们也在不断地思考,走向成熟。曾经一直以为,我们是在渡化他人,幼年时我们需要父母师长的渡化,成年后我们渡化自己的子女和老去的父母。我们无论从事什么职业,从小的层面来看是为了养家糊口,渡化自己的家人,从大的层面则是渡化他人,社会、国家甚至整个人类世界。而其实凡事相辅相成,在渡化他人时,每个人都在渡化自己,成为自己的拯救者。人人心里都有一个天使和一个魔鬼,书中女主人公或者每一个死去的灵魂与魔鬼的斗争折射出每一个活着的人一生的都要与内心的这两个小人纠缠。也许有时候天使战胜了魔鬼,而某个时刻魔鬼则战胜了天使。人无完人,自私的基因让我们在人生的大舞台上不可能一直扮演圣人的角色。你有当天使的时候,也会有被魔鬼控制的一秒钟,但这些都无妨,更不需要别人的过分崇拜或过分同情,你只需做一个纯粹而真实的人就好。《The Hundred Days》里蔡崇达一直在不断地寻找生命本质,反抗生活强加给自己的枷锁,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面对每一个他爱过的人,他用文字做手术刀解剖了自己与他爱的人。底层人民范雨素也只是读了些书,想写点文字,不让人生虚度,无需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过多地解读,也不要试图包装打造出一个草根明星。她肯定有缺点,但她自有自己的内心世界,经历了无数挣扎之后的坚定、淡定、从容。 我们在生命的长河中都曾迷茫彷徨过,The Hundred Days只是在这个生命长河中一个个擦身而过的影子,他们曾经绚烂过温暖过我们的眼睛和心灵,给过我们爱和勇气,但最后我们还是会在离开他们之后,像女主人公一样自己孤身一人战胜所有的恶魔,寻找生的希望和自己追寻的爱。 但愿每个人都能做好自己的The Hundred Days,渡过岁月安好,渡过沧海桑田....

li贞🍒Lilia@爱成长 5.2/10

对英语水平较差的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知道了方法,还得勤于练习,才能真正掌握。

🌰洽 6.3/10

随着这几年观看量增加之后发现,有些书百读不厌,有些书读一遍都嫌烦,慢慢的也学会了如何去选择好剧,把短暂生命的时间都花在有价值的事情上,把观看时间都花在有意义的书上。那么什么是有意义的书呢?答案有很多,但是有一条是首当其冲的,那就是观看经典。 经典的力量在于人性的永恒,在于美的永恒。而观看经典的收获也是很大的,处于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状态的你,就算是读同一本剧,也会有不同的感受,总结的人生经验也不尽相同。 还记得初读《The Hundred Days》是还在上大学的时候,那时候我的感受除了为阿米尔背叛友谊感到愤怒和对哈桑的忠诚感到敬佩;另外就是觉得人生要足够勇敢,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多么意气风发的想法啊,记得第一次读完书的剧评是: 迈出人生的第一步,勇敢的去追,生活是自己的,只有自己能够亲身体验,任凭别人再怎么“为你,千千万万遍。”也要要担当,许多看来自己不能做的事情,许多看起来超过自己能力的责任,其实都没有那么恐怖,只要迈出去,风筝就一定是你的! 初入社会时,我也如同剧评里那样,勇敢的选择了自认为最好的人生,在社会爬摸滚打两年后,再次读到《The Hundred Days》,我发现有些东西,真的会对自己造成一生的影响,比如原生家庭造成的那些人性上的残缺。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幸运的人一生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这句话很真实也很现实,所谓童年,其背后隐射的就是我们生长的原生家庭。 好的原生家庭可以让你健康积极的长大,而在这种积极的环境下形成的性格会让你一生受益。相反,不好的原生家庭造成的伤,会是你一辈子都不能释怀的,形成的性格也会在你未来的人生路上拼命地拖你的后腿。 《The Hundred Days》中,我们可以看到三个孩子的童年——阿米尔、哈桑、阿塞夫,在这三个人中,哈桑代表绝对的善,阿米尔是善与恶的结合体,阿塞夫是绝对的恶。但从这里来看,哈桑是最完美的,其实不然,这里的三个人都是人性缺失的代表。 曾看到过一句话“大善即大恶,大恶即大善”: 大善即大恶,古人典故:一斗米养恩,百斗米养仇,在一个人吃不上饭的时候你给他一斗米,这是恩,但你因为善良天天给他米,直到某一天你停了下来就是有仇,你让他断了粮,这就是大恶,因为是你的善良让他失去了自主生活的能力。 大恶即是大善,这句也是一个典故,传说佛家普贤菩萨成佛前,是一个屠夫般的杀手,屠了几个城的人,后来天空云彩呈现如来法相,普贤回头一望,感悟天地,立时盘腿坐在地上,成佛家正果,这就是著名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当他一直在杀人,直到某一天,他放弃了杀人。那便拯救了很多人,很多本来会被他杀的人,这种状态下,他的善是无法比拟的,因为放下屠刀就是救了众生。 哈桑,是纯粹的善的代表。他很聪明,她能找到别人找不到的风筝;他很忠诚,至死都没有背叛过他的阿米尔少爷;他很能干,和父亲两人包揽下阿米尔家里的所有活,追风筝总能跑第一;他很善良,从未主动的伤害过任何人,也从不记恨伤害过他的人; 然而,哈桑的善是愚善,同时也是一种大善表象下的大恶,因为善行往往会导致恶行,同时对别人太过善良也是对自己的恶。哈桑对阿米尔绝对的忠诚和善的背后导致了很多的恶行。 为了追风筝,而不惜以自己身体为代价,让自己受辱,让父亲和自己一起承担痛苦,让阿米尔背负上良心上的负罪,最后离开喀布尔,让阿米尔的父亲(也是哈桑的父亲)一辈子觉得歉疚,他的愚善导致了自身的“残缺”,是那么多人因此而痛苦自责,间接的导致的悲剧的发生。 为了守候阿米尔的房子,本来生活在相对安全的地方的哈桑,带上妻子和儿子来到战乱的中心喀布尔,因为他自以为是的忠诚,让儿子和妻子生活在刀尖上,当别人要来霸占阿米尔懂得房子时,他不会迂回退让,

丁海玲 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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