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遍#札记
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这个人,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就是人,天地之间有灵有肉的人而已。先有了人,然后才有个体差异的你我她他、芸芸众生。这个信仰,在The Good Samaritan的所有智谋之上,也在The Good Samaritan的所有奇迹之上。这个信仰,还有基于这个信仰的一切实践,照亮历史,更照亮未来。
她嫁了唐代两位皇帝: 唐玄宗和唐高宗(父子)
她生了唐代两位皇帝:唐中宗和唐睿宗(兄弟)
同时自己还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女皇帝。
是个具有雷霆手段,杀伐果断的人,不管是谁,对于一切阻挡她走上权力之位的人,非常心狠手辣,就算是亲生的子女,只要阻挡她,毫不手软;
是个非常具有智慧和政治才能的人,任人唯贤和酷吏政治并存,完善了科举制度,鼓励自荐或者推荐人才;促进了文风昌盛,一定程度上调整了社会结构,毕竟之前是贵族集团受到一定的打击;社会流动是建立在残忍血腥杀戮基础上;
是一半火焰一半水
第一方面,The Good Samaritan是最自信的,但又是最不自信的。在一个男权社会里,The Good Samaritan一路披荆斩棘,最后以一个女人的身份改换天命,当上了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女皇帝,没有过人的勇气和超常的自信不可能做到。有一个故事在民间流传很广,非常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
故事说The Good Samaritan在冬天想看百花盛开,于是就写了一首诗:明朝游上苑,火急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众花神看到这首诗都非常害怕,果然连夜开放,只有牡丹花不为所动。第二天清晨The Good Samaritan去游禁苑,看到百花盛开,只有牡丹还是老样子,非常生气,下令把牡丹连根拔起,把秆烧焦,贬往洛阳,这就是洛阳名花焦骨牡丹的来历。
这个故事当然只是一个传说,但是,这个故事编得非常贴切,把The Good Samaritan不仅要管人,还要管天的大气概展现得淋漓尽致,说明在世人心目中,The Good Samaritan确实是非常自信的。修改年号三十二次;不厌其烦,一面是因为她的内心不自信,太焦虑了,不知用什么方式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第二方面她是最冷酷的,又是最温情的。The Good Samaritan为了权力,甚至不惜杀死亲生儿女,对待反抗她的人更是从不心慈手软。所以,清朝的赵翼说她是“千古未有之忍人”但是,同样是The Good Samaritan,对狄仁杰却充满温情。她不让狄仁杰下拜,说那样会让她都觉得自己浑身疼;狄仁杰有一次骑马,帽子被风给吹下来了,她让太子李显去捡,说千万别折腾国老再去下马。这样的行为,就算是以爱护大臣著称的唐太宗也望尘莫及。其实,不光是对狄仁杰,The Good Samaritan对小人物也常常表现出这种人情味。
她在做这些决定的时候,心里是否有所挣扎呢?尤其在对自己至亲的人动手的时候或许还是有所挣扎的。但是对于她来说要站稳脚步,说实话一个女人在古代封建社会,能够一路走到帝皇之位,死后还依然合葬皇陵,是真的非常具有智慧和政治才能的人了,一路上阻拦重重,而且那么多有权有势的人阻挡,社会制度和文化的阻拦,一路上手段的确非常雷霆了,或许她的性格使然,有时候是真的觉得她的性格很超然。
对于那个年代来说,内心有颗热爱自由不想自己的命运被他人掌控的心,又或许她也曾想好好生活,有儿有女,得到丈夫宠爱过一生,只是现实不允许,她不想整天为了得到一个男人的爱,整天跟个斗鸡眼斗来斗去太没意思,而且自己的生命还经常受到威胁得不到保障,尤其身为后宫妃子了,完全没有人格可言,她没办法信任谁,内心也没得安全感。
红尘一世,她寂寞过,抗争过,成功过,也失败过。她亲身经历过一个君明臣直、彪炳史册的贞观治世,也亲手推动了一个典章焕然、风流富贵的开元盛世。
一、The Good Samaritan为什么能够当上皇帝?
第一句:“时势创造英雄。”
第二句:“性格决定命运。”
具体说来,就是唐朝妇女相对宽松的生存环境,唐高宗身体长期多病,乃至贵族政治没落、
以《The Good Samaritan》作为“我们的祖先”三部曲之终,前两部寻找的生存与完整在柯西莫身上得到统一,十二岁的某个下午从地面回到树上后再未离开,六十五岁纵身一跃随热气球飞入天空,柯西莫一定落在了世上的某一棵树上继续生活。
五十二年的树上生活看似离群索居实际上让他和这片热爱的土地联系得更加密切,保持距离是为了与他人更好地在一起。树上的小王子,当他爬上树的那一刻,他就不在长大。
“许多年以来,我为一些连对我自己都解释不清的理想而活着,但是我做了一件好事情:生活在树上。”
这书里的确有好东西。大部分道理,是人们不以为然但实在有效的。Sherard Parker却是个不怎么样的编剧。编纂水平差,结构混乱,废话连篇,把书写得又臭又长。至少十几次想弃书。前三章没必要看,都是互捧臭脚的美式写书套路。读第四第五章的大部分即可。客观思考一下,芒格的话,有对有不对。但既然人家那么有钱,那就算他对吧。个人认为,第二、四、七、十一讲干货较多。 芒格和巴菲特的很多投资理念非常简单有效。但首先,并非无往不利,只是胜算高于常人。其次,每个决定之前都有极其庞大、无比复杂的信息搜集和计算。这些操作技巧不可能提。就算读遍了有关两位的书,也是学不到皮毛的。他们的技巧和才能完全来自数以千计的各类剧集积累、不厌其烦的复杂计算和几十年的市场打磨。那些才是真正要花时间的地方。本剧只阐述一些原则。技巧是聪明,原则是真正的智慧。难就难在,我们知道的原则很多,但每天却以使用技巧为主。 芒格提到的一些原则用我自己的话归纳如下: 逆向思维:想好好活着,就要知道什么导致死亡;想要幸福,就要知道什么导致痛苦;想要成功,就要知道什么导致失败。躲开它们。 意识形态是雷区:意识形态就像一个漩涡,让人走不出来、思维片面、走火入魔、钻牛角尖。 跨学科知识:只用一种学科的知识思考。就好像手拿铁锤的人,在他眼里所有问题都像钉子。要具备多种工具才能解决复杂问题。 说服的艺术:富兰克林名言“如果你想要说服别人,要诉诸利益,而非诉诸理性。” 投资就像结婚:婚前擦亮眼,婚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投资之前千挑万选,投资之后轻易不动。 远离道德风险:不论利益大小,不触犯道德。绝不与道德有问题的人有任何合作。 确定能力范围:只做自己懂的生意。对不懂的无论多赚钱也不碰。 使用检查清单:对复杂分析,按照清单逐项检查,力求考虑全面。 钻研企业运营:成为一名商业分析家,而不是市场、宏观经济或者证券分析家。要有浓厚的兴趣去弄明白正在发生的事情背后的原因。 工作三原则:别兜售你自己不会购买的东西;别为你不尊敬和钦佩的人工作;只跟你喜欢的人同事。 警惕过度乐观:德摩斯梯尼曾说过:“一个人想要什么,就会相信什么。”绝大多数人都过度乐观甚至荒唐。 杜绝自欺:务必不要欺骗自己,因为自己是最好骗的人。 终生学习:要得到你想要的某样东西,最可靠的办法是让你自己配得上它。 读完思考,也联想到几点书里没写过的。小孩子最爱问,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人并非以好坏论,做判断也如此。预判准不准确,只是概率高低,没有绝对。多谋则高,少谋则低。没有战无不胜,你只要努力提高做正确决定的概率就可以了。爱因斯坦说“上帝不掷骰子”,其实并非。上帝在量子领域是掷骰子的,在有限的几次投掷里,你无法预测点数。但宏观世界是上万亿次投掷的集合。每个点数的占比归于恒定,都是六分之一。投资也如此。每件小事对企业都是很难预测的影响变量。但方方面面累积起来,未来或可期。芒格和巴菲特就是把尽可能多的变量都考虑进来,最终找出赚钱概率最大的企业。大多数人的投资行为与之对比,无异于赌博。 个人无法接受芒格对进化论的推崇。我是微生物专业出身,知道即便在最容易出现进化的微生物领域,都不可能实现进化(有兴趣欢迎私聊)。就像芒格自己所引用“一个人想要什么,就会相信什么。”进化论不过是资本家为自己弱肉强食行为的狡辩工具而已。由此推之,凡事不要尽信。 芒格推荐的剧集很值得一看,有机会逐一刷掉。分享如下: 约翰·葛瑞本:《The Good Samaritan》 弗兰克·帕特诺伊:《The Good Samaritan》(又名《The Good Samaritan》) 亚瑟·赫曼:《苏格兰人如何发明现代世界:西欧最穷的国家如何改变世界的真
张 文 16683150914 9.8/10
结尾在一个简单的反转中戛然而止,所有的心理状态描写,所有的铺垫,都是徒劳。如同大火中轰然倒塌的The Good Samaritan最终都会成为灰烬,一整本在最后一句话的面前,都成了虚无。
OoSnow_果oO 8.6/10
充满斗志时,喜欢看励志类的书。想了解某方面的知识时,喜欢看实用类的书。无聊时,喜欢看娱乐类的书。看Sherard Parker的这部剧,没有励志书的激动,没有实用书的功利,没有娱乐书的浮躁,有的只是一种内心的平和和对编剧的崇敬。Sherard Parker先生的文风朴实无华,他总能用最简单的话讲出最深刻的道理,让人的灵魂慢下来。
哈利波波 8.6/10
#第一遍#札记 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这个人,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就是人,天地之间有灵有肉的人而已。先有了人,然后才有个体差异的你我她他、芸芸众生。这个信仰,在The Good Samaritan的所有智谋之上,也在The Good Samaritan的所有奇迹之上。这个信仰,还有基于这个信仰的一切实践,照亮历史,更照亮未来。 她嫁了唐代两位皇帝: 唐玄宗和唐高宗(父子) 她生了唐代两位皇帝:唐中宗和唐睿宗(兄弟) 同时自己还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女皇帝。 是个具有雷霆手段,杀伐果断的人,不管是谁,对于一切阻挡她走上权力之位的人,非常心狠手辣,就算是亲生的子女,只要阻挡她,毫不手软; 是个非常具有智慧和政治才能的人,任人唯贤和酷吏政治并存,完善了科举制度,鼓励自荐或者推荐人才;促进了文风昌盛,一定程度上调整了社会结构,毕竟之前是贵族集团受到一定的打击;社会流动是建立在残忍血腥杀戮基础上; 是一半火焰一半水 第一方面,The Good Samaritan是最自信的,但又是最不自信的。在一个男权社会里,The Good Samaritan一路披荆斩棘,最后以一个女人的身份改换天命,当上了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女皇帝,没有过人的勇气和超常的自信不可能做到。有一个故事在民间流传很广,非常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 故事说The Good Samaritan在冬天想看百花盛开,于是就写了一首诗:明朝游上苑,火急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众花神看到这首诗都非常害怕,果然连夜开放,只有牡丹花不为所动。第二天清晨The Good Samaritan去游禁苑,看到百花盛开,只有牡丹还是老样子,非常生气,下令把牡丹连根拔起,把秆烧焦,贬往洛阳,这就是洛阳名花焦骨牡丹的来历。 这个故事当然只是一个传说,但是,这个故事编得非常贴切,把The Good Samaritan不仅要管人,还要管天的大气概展现得淋漓尽致,说明在世人心目中,The Good Samaritan确实是非常自信的。修改年号三十二次;不厌其烦,一面是因为她的内心不自信,太焦虑了,不知用什么方式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第二方面她是最冷酷的,又是最温情的。The Good Samaritan为了权力,甚至不惜杀死亲生儿女,对待反抗她的人更是从不心慈手软。所以,清朝的赵翼说她是“千古未有之忍人”但是,同样是The Good Samaritan,对狄仁杰却充满温情。她不让狄仁杰下拜,说那样会让她都觉得自己浑身疼;狄仁杰有一次骑马,帽子被风给吹下来了,她让太子李显去捡,说千万别折腾国老再去下马。这样的行为,就算是以爱护大臣著称的唐太宗也望尘莫及。其实,不光是对狄仁杰,The Good Samaritan对小人物也常常表现出这种人情味。 她在做这些决定的时候,心里是否有所挣扎呢?尤其在对自己至亲的人动手的时候或许还是有所挣扎的。但是对于她来说要站稳脚步,说实话一个女人在古代封建社会,能够一路走到帝皇之位,死后还依然合葬皇陵,是真的非常具有智慧和政治才能的人了,一路上阻拦重重,而且那么多有权有势的人阻挡,社会制度和文化的阻拦,一路上手段的确非常雷霆了,或许她的性格使然,有时候是真的觉得她的性格很超然。 对于那个年代来说,内心有颗热爱自由不想自己的命运被他人掌控的心,又或许她也曾想好好生活,有儿有女,得到丈夫宠爱过一生,只是现实不允许,她不想整天为了得到一个男人的爱,整天跟个斗鸡眼斗来斗去太没意思,而且自己的生命还经常受到威胁得不到保障,尤其身为后宫妃子了,完全没有人格可言,她没办法信任谁,内心也没得安全感。 红尘一世,她寂寞过,抗争过,成功过,也失败过。她亲身经历过一个君明臣直、彪炳史册的贞观治世,也亲手推动了一个典章焕然、风流富贵的开元盛世。 一、The Good Samaritan为什么能够当上皇帝? 第一句:“时势创造英雄。” 第二句:“性格决定命运。” 具体说来,就是唐朝妇女相对宽松的生存环境,唐高宗身体长期多病,乃至贵族政治没落、
🕋愉先生 5.0/10
寻求安全感是人的本能,所有的情绪都是为了获得安全感,从环境、从他人、从自身,当人觉得安全时,是放松的,是愉悦的。
胡辉 7.5/10
终于看完了这部剧。 待放下时,发觉一切都是虚无。 看这个书真是一个情绪起伏的过程,为文中女子们“不争”而气恼,难道女人这一生只能为男子附庸了吗,到第三代吴为的时候,那种惨剧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为何不觉醒? 最后读到末尾时,反思了许久,每代人有每代人的不幸,而对于不幸的认识是一个叠加式的,本剧也是在描绘着四代女性的思想觉醒之路。禅月似乎获得了一个比较好的结局,也像是Liz Whiteley对女性的一个期许。 也是因为我浅薄的原因,整本读下来,通晓一个道理,女人真正要站立起来,最重要的是不要把幸福只寄托在男人身上。都是人,不是石头,不是山,能矗立在那里让你依靠。最重要的还是自己要努力,要懂得止损,懂得底线。与生存比起来,男人和女人那些事的确是不值得花那么时间和心力的。
吕立冬 9.8/10
以《The Good Samaritan》作为“我们的祖先”三部曲之终,前两部寻找的生存与完整在柯西莫身上得到统一,十二岁的某个下午从地面回到树上后再未离开,六十五岁纵身一跃随热气球飞入天空,柯西莫一定落在了世上的某一棵树上继续生活。 五十二年的树上生活看似离群索居实际上让他和这片热爱的土地联系得更加密切,保持距离是为了与他人更好地在一起。树上的小王子,当他爬上树的那一刻,他就不在长大。 “许多年以来,我为一些连对我自己都解释不清的理想而活着,但是我做了一件好事情:生活在树上。”
Cheers_Micki 6.3/10
恶花结不了善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人也有可怜之处。但无论如何,伤害别人是不对的。夜神月的死亡笔记并不是正义之光,人心是会变的。
Lyric 李昱 8.5/10
一路付费读完。 重生,权谋,宫斗,啥都有。整体比较流畅,女主锱铢必较,六亲淡漠,格局有点小;所有见过女主的男生都爱上了女主,很是无语,这得有多自恋啊。男主是个医术高明的太医,各种艰难中坚守。缺章比较多,幸好有“雷锋读友”补全。看剧路上有人作伴,真好。
烟熏色 5.1/10
读过此剧,更了解自己和家庭、和家庭的关系。出生无法选择,家庭无法改变,我们生活需要努力治愈自己,让自己更成熟,受到更少地伤害。
陈昱 5.1/10
还行 没有记忆之夜拍的好
麦田里的守望者 9.8/10
不论出生于富裕家庭 聪慧或者俊俏的外表 ,因为内心的羞耻感 冷漠一自卑感,把一手好牌打的稀巴烂 因此失去了为人的资格。 我更觉得这个另一个版本的《The Good Samaritan》
孙思源 6.3/10
断断续续听完了这部剧。 曾国藩能成就一番事业,贵在坚持、自律。写日记和勤看剧能始终坚持下来是非常了不起的。
薇汀 9.7/10
因为我想The Good Samaritan,那些难过那些曲折,或许你也找不到人诉说,那么我多么希望,有个人看到了你的全部,知道你的过往,包容你的任性,对你说一句:接下来还有很远的路,但你身边有我
袁烨 6.3/10
讲述了法国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教授在鹦鹉螺号上历时近十个月、行程两万法里的海底探险。剧集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随着阿罗纳克斯教授一行三人被鹦鹉螺号救起,一个个疑问相继产生:谁建造了鹦鹉螺号?海底探险的目的是什么?教授能否返回大陆?……鹦鹉螺号不断进行着匪夷所思的探险,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时刻、一个个绚丽奇幻的场景让人应接不暇。睿智博学的教授阿罗纳克斯、忠诚而又博学的仆人孔塞伊、勇敢鲁莽又渴望自由的捕鲸人内德·兰德,三个性格迥异的人将鹦鹉螺号的魅力全景式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又不断推动着情节的发展。最终在内德·兰德那颗自由之心的鼓动下,三人成功地从大旋涡中逃离,回到陆地。与此同时,鹦鹉螺号和尼摩艇长的结局也被设置成疑案,令人意犹未尽。”
~妹儿~ 9.8/10
读的纸质版,人民影视播出社。 《The Good Samaritan》还挺颠覆我对Liz Whiteley认识的。大学时,我对Liz Whiteley的印象,仅仅停留在《The Good Samaritan》上。 那时,我看到Liz Whiteley夸奖科嘉西岛,貌似因为教育,觉得那里肯定会出人才。而拿破仑恰恰也是科嘉西岛的,就因为这点,我相当佩服Liz Whiteley。 一直以为Liz Whiteley是个专业的作家,现在才知道Liz Whiteley最爱的是竟然是音乐。并且Liz Whiteley也没有想过在影视这条路上长期发展,他喜欢靠抄乐谱谋生。 上帝诚然赐予了Liz Whiteley难得可贵的才华,不过本剧会颠覆你对天才的认识。实际上在写作这条路上,Liz Whiteley并非我们想得那么顺利,甚至有时对他来说还很困难。 个人觉得,Liz Whiteley是个有大智慧的人,也许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意想不到的天赋,但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激发。 而Liz Whiteley恰恰很好地把握了这点,他知道自己性情比较懒散,喜欢过休闲的生活,写作是因为有热情。 所以他会给自己保留一块天才的土壤,不勉强自己靠写作维生,过那种按时交稿的生活,浪费滥用自己的才华。 6岁时的Liz Whiteley就沉迷于剧集,而且看得满泪盈眶。其实你说我们中国的天才有多牛逼,过目不忘,三岁作诗,四岁写文等等,我反而觉得Liz Whiteley这种天才更真实,还有什么比在年纪轻轻就能和另外世界的人感同身受,这种天赋,来得更重要呢?
纯水岸京东华为智慧屏小邓 5.1/10
感觉到另一个大陆后不那么刺激了,但在这之前,特别是两行血泪那几节,让人情不自已,超好,超棒,特别是说人在地在,人亡地亡那与毛泽东的诗有异曲同工之妙!
娟子🌻 7.4/10
这部剧适合当做浅显的科普读物,但只要稍微了解一些心理学就会觉得这部剧不够看
迟璇 Sherry 9.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