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不足,想了半天没有想出所以然来,唯一可以决定的是暂时安顿史密斯太太在这里先住着,不然万一她再出什么事,岂不是让我白救她了?史密斯对今天的遭遇心有余悸,对我的提议也大表赞同,不过我准备带她到楼上客房去的时候,小破的冰激凌时间制约已经开始发挥作用,辟尘帮他换了一身白点鹅黄底的小连身外出服,然后把他带到门边开始念念有词:“冰激凌,冰激凌。”对了,例行的饭后甜点时间到了。
十分钟以后,如意料之中我们在便利店看到了登喜路男人继续郁闷的吃三明治,我悄悄问店员:“你们这家店的三明治是不是特别好吃?”这位留着朋克头,嘴唇上和鼻子上各穿了三个金属环的惨绿少年哼了一声,眼睛望向放三明治的架子,慢吞吞的说:“墨尔本一千家便利店自产三明治评选,我们位列第七百四十五名。”我释然:“还不算最难吃。”
他紧接着来一句:“后面二百五十五家店至昨日为止,全部倒闭!”
我顿时苦起脸:“所以?”
他非常干脆的点点头,还挺起胸膛,彻底表现出一种无以名状的另类荣誉感:“所以本店出品的三明治,今日开始,正式成为整个墨尔本最难吃的一种!”
这样都可以?
听到这里,我对登喜路男人―――其实我知道他的名字是罗伯特,不过罗伯特街上一个扫堂腿就能扫出一打,不如登喜路男人来得金贵――马上同情到贴地,要知道身为一个男人,本来一辈子能享受的东西就不多。无食物,无美女,无家庭,无人生。要不是觉得他好像很有钱的样子,我早就已经建议罗伯特先生去自杀或者当和尚了,还来得比较实至名归。一方面为了挽救他的胃,一方面借机会看看他到底有何怪异之处,居然具备奥特曼机器人的功能,可以分体组合运作。我当即上前邀请他第二日来我家吃午饭。他先是疑惑万分,接着就深感愕然,面面相觑的过程中我目击了他含在嘴里的半条三明治,从酸黄瓜的成色看,我完全有理由怀疑此人味觉一早已失灵,才能这样吞糠咽菜,在所不计。我对他解释:“我家厨子最近发明了两道新菜色,要我找人去试试味道。”他傻乎乎的点点头,含含糊糊的说:“那怎么好意思~~”。
我瞥了一眼他的手,心里嘀咕:“不用不好意思,只要你把断手飞行术表演来看看,我们就两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