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当值的冰箱啾啾今天要在外面吃饭,不用从网上定蔬菜了。它把灯光暗了暗表示了解,再长长短短闪了一阵,叮嘱我注意安全,看来刚才的新闻它也听到了。
这么一提,我为蓝蓝担心起来。她离开以后,住进了父母家,房子在东门郊区,不算好地带。联想到晚上的恶梦,我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出了门,两只脚本来是往西走的,结果走了半天,硬是往东去了。手机在口袋里嘀嘀咕咕地闹:“错了,错了。”
我拍它一下:“没错,我去看看蓝蓝。”
结果它更激动:“你早点说呀,小小要我捎两件衣服给她。”
我没好气:“那些旧了,她不要了。”
下一步它一定要长篇大论地发表做人不该喜新厌旧的人间至理,也不管我已经是个中楷模。在这个手机款式千变万化层出不穷的时代,我居然还用着一个出世已经十年的砖头电话,有时候走夜路拿出来接个电话,打劫的都以为我是同行。
关掉手机,我上了一部出租车,二十多分钟后,蓝蓝住的地方已经在望了。我看看表,应该正是她要上班的时候。也许还可以看到她吧。守在楼下,我象征性地找了一棵树作为掩护。
等了五分钟,蓝蓝果然下来了,一身粉白色的职业套装,头发剪短了,贴在鬓角,将她的鹅蛋脸衬托得美丽动人。站在楼口,她停下来,从手袋里拿出一面小镜子看看自己,抿了一下头发,微笑着走出来了。
我痴痴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举手投足,都带来一股春风,吹在我的心里,暖暖的,柔柔的。她过得很好吧,我想应该是的。街角有辆车无声驶来,停在她面前,里面的男子为她开门,两个人脸上都有甜蜜笑意。
她不需要我这样平凡的男人。站在她面前不过三米之遥,却无法进入她眼角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