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麻烦了。只有大祭司最熟悉领主即位的那一套复杂程序,除了他,只怕谁都玩不转。所以我想,要么叔叔会另外找一个人来主持典礼,要么……他们只可能把一切程序都简化了。” “这不可能!”黄小路和林霁月异口同声地说。 他们是对的。我们羽族就是这样,一向最重视形式,认为那些能把人活活累死的典礼祭祀都象征着高贵和尊严。领主即位这种大事,不把瘾过足了是不可能罢休的。 所以我叔叔和城邦长老团进行了商议,很快得出了结论。他们将会邀请临近的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前来主持祭袍典礼。那也是一位身经百战的老祭司,据说经由他主持的典礼即位为多兰斯城邦领主的已经有四位了,而那一套仪式是通用的,只需要把“多兰斯”换成“杜伊霍”,就能毫不费力地移植到我们的城邦,对他而言,简直太容易了。 只是这样一来,即位仪式又得往后拖了,我的大哥云彤显得有点不太高兴。那一天我听到他和叔叔谈话,向叔叔询问:“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什么时候能到达扶风城?” 叔叔掐指算了算:“大祭司年老体弱,既不能飞过来也不能骑快马,只能乘马车慢慢过来,可能又得多耽搁半个月的时间吧。” “半个月……”大哥咬了咬嘴唇,发出一声长叹。看着他那张忧郁的面庞,我猜想他心里一定恨死那个绑架我们大祭司的人了。 我的贴身仆人翼安却相当幸灾乐祸:“活该,就得让他好好着急一下。” 那天夜里我陪着我的两位人类朋友共进晚餐。在他们的劝诱下,我生平第一次吃下了一块烤肉,说真的,味儿相当不错,我觉得再吃一块就会上瘾了,于是就坚决不再吃了。 “你们以后倒是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我要是馋肉了该怎么办?我们羽人的贵族阶层是禁止吃肉的。”我苦着脸说,“不能养成这种毛病。” 黄小路很是惊讶:“你一个七岁的小毛孩,居然就懂得自律啦?你们羽人的孩子都那么早熟吗?” 他粗略向我解释了一下“早熟”是什么意思,我听完之后,细细琢磨了一下:“好像有点,又好像不怎么算。这么说吧,这可能是贵族孩子都有的想问题的方式吧,我们从小就被教导着不能做这个不能做那个,稍微犯一点小错误就会被斥责说丢了贵族的身份和面子,所以早就习惯了。” “看来当贵族还真是不容易啊。”林霁月—脸的同情。 “确切地说,应该是当羽人的贵族不容易吧,”黄小路说,“那么多的繁文缛节。像这次领主即位的典礼,如果换成人类,应该很简单就能完成了吧,你们还非得有一个大祭司不可。”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作为一个羽人,我似乎应该捍卫种族的荣誉,但在内心深处,我自己也讨厌那些比寒冷的冬夜还要漫长的仪式呀。 “要不然你们带我离开吧!”我不知怎么的脱口而出,话一出口连自己都吓了一大跳。他们俩也都愣住了。 “你知道,我们是不大可能把你带走的,虽然我们都非常非常喜欢你。”林霁月抚摸着我的头发,“我们的任务很重,成天都在九州各地东奔西跑,不可能有时间陪你。再说了,你可是杜伊霍城邦的大贵族,我们从羽人的地盘拐走一个贵族,那不是挑起种族纠纷吗?” “那可是国际争端啊,搞不好就要打仗了。”黄小路使用了一个很拗口的词,不过我能明白他的意思。我沮丧地摇摇头:“我也就是说说而已,不必当真。我当然不可能跟你们走了。” 林霁月看出了我的不高兴,想了想,忽然间我:“你们羽人的贵族阶层不会也禁止喝酒吧?” “当然不会,饮酒是贵族必备的礼仪之一,”我拍了拍胸脯,“我五岁的时候就会喝酒了!” “那就陪我们喝上两杯!”林霁月很高兴,给我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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